最高检老干部谈五四宪法起草:规定检察院垂直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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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五四宪法的那些日子
“在这一段时间里毛泽东一直关注对宪法草案的讨论情况,随时由田家英向他汇报。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也特别忙碌,他们要随时收集、整理和研究从各方面报来的大量修改意见、建议以及提出的各种疑问,为宪法起草委员会作准备。”———《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
“特别忙碌”的他们是谁呢?就是田家英任组长直接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委员会办公室编辑组的成员们。
一
1954年4月,我正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八班(检察班)学习。19日上午,班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陈英明找我谈话,表示组织决定抽调我到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工作。10个班各抽调一名同志,下午在校部办公室集中,教务长毛锋同我们谈话,他特别强调,这是十分光荣的事情,大家要认真工作,趁机学习好第一部宪法。同时,他给大家布置了一个任务:在工作中注意收集有关宪法的资料,提供给学校以充实宪法教学。
我们10人在辩证唯物主义教研室副主任袁栋带领下,乘校车进入中南海,被安排在一排青砖平房住下。我和胡阿新住一间平房,平房面向西,隔道偏北一个大殿是饭厅,据说是由清朝一个王爷的宫殿改建的。
我们一行人进入中南海非常高兴,因为我们将在毛主席居住和工作的附近工作,而且是在毛主席秘书田家英———他是宪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任我们编辑组组长———直接领导下工作。
到达中南海后,田家英接见了我们,向我们简单地介绍了工作任务:把现在讨论宪法草案(初稿)的中央17个组,大区、各省市、区和军队的58个组共8000人讨论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准确、简明扼要地反映上来。
随后,我们每人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共97条,以及苏联1936年宪法、苏俄1918年宪法和罗马尼亚、捷克、波兰等7个人民民主国家宪法各章节集中的“宪法研究参考资料”10本。另外,小组还给我们发了1908年清末“钦定宪法大纲”至1946年国民党的中华民国宪法之间各时期颁布的宪法,作为我们工作参考的资料。
编辑组一共有30人,其中中央政法干校11人,我记得名字的有康树华、郭志学、邹贞富、孙景、胡阿新、黄益凑,还有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教研室主任杨化南,教员许大同、吴山、董成美、董琦等。编辑组成立了党支部,支部书记是田家英,副书记是杨化南,委员是袁栋和东北师范大学的闵宝利,另一成员可能是政务院办公厅机要处处长,一位女同志,我称她为大姐,机要处朱彬是编辑组的内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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