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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小区边突建高楼业主抗议 多人受到公职单位压力(3)

2013年12月23日 07:5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多名有公职的维权业主受到单位压力

  这种“强买阳光”的行为,激起了良辰美景业主的怒火。一名居民维权代表告诉记者,“中锦这个项目挡光严重,按照法律规定,根本不能通过规划审批,就应该叫停。”

  一名维权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小区周边同档次的房子能卖到1.8万元每平方米,而现在自己房子的跌到1.3万元还很难卖出去。现在拿2000元至3000元/平方米的补偿来解决问题,居民肯定不能接受。

  2013年10月中旬,有居民从青岛市规划局获知,中锦商务中心项目地下部分规划已通过审批,但因为存在居民反映的挡光问题,该项目地上部分规划将审慎审批。

  据维权业主介绍,青岛市规划局表示,优先建造地下部分是为确保周边建筑的安全,同时地下项目不涉及挡光问题,所以没有必要提前公示。

  但居民并不认可这一说法,“如果真是为了确保周边建筑安全,就应该回填基坑恢复原样,而不是偷偷地审批地下部分。一个项目地上地下本是一体,如今一分为二,先审批地下的部分,那地上部分还会远吗?这难道不是变相审批吗?”

  当地一位不愿具名的规划技术人员告诉记者,一个建筑项目的规划审批,像这样被人为分成两部分的,确实罕见。

  2013年12月10日,记者到青岛市规划局就此事进行采访。该局办公室王姓秘书告诉记者,地下部分通过审批的并不是中锦项目,而是确保周边建筑安全的加固工程,只有等居民反映的挡光问题得到解决,才会审批中锦项目。

  当记者提出希望查阅地下部分规划审批的具体材料时,王秘书表示,等请示领导后再给记者回复。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不愿拿阳光换赔偿的居民始终没有放弃抗争的努力,但维权路上荆棘满布。一名维权代表家里的窗户莫名被砸,并被扔进一只剥了皮的动物,肇事者至今未能查获;多名有公职的维权业主也受到来自所在单位的压力。

  2013年12月9日,补偿标准最终提高,如采光时间为0~30分钟的,每平方米补偿5000元。

  紧接着,维权业主陆续收到一份挡光补偿协议书:青岛中央商务区内正在建设的卓越世纪中心等5个项目均对良城美景一期1、2号楼部分房屋综合遮挡,致其在大寒日不满足2小时的法定日照时间,乙方(即业主)同意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该协议书同时规定,业主收到挡光经济补偿金后,不再以挡光为由向甲方(青岛中央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或任何项目企业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承诺不再通过上访、诉讼等方式追究甲方及项目企业或者其他与项目关联的审批单位的法律责任及其他责任。

  离签订协议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要不要签这份被称为“强买阳光契约”的协议书,良辰美景小区的维权业主内心很纠结。“不接受这个协议,只能去法院起诉,但这哪是个人能耗得起的?即使打赢了官司,也可能阻挡不住眼前的这堵‘高墙’,而且拿不到5000元一平米的赔偿了。”李旭春说。记者 丁先明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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