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超生女婴被抱走案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13年12月27日 11: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18年前 乡政府派人把超生女婴抱走  来源:深圳高清

  河北安新警方将发悬赏通告 寻18年前被抱走超生女婴

  中新网保定12月27日电 (记者 吕子豪)引起社会多方关注的河北省安新县农民因“18年前超生女婴被抱走至今下落不明”而状告县政府信息不公开一案,27日上午在保定高碑店市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刘老根、夏凤各的诉讼请求。

  中新网记者曾于2013年11月4日赴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圈头乡进行实地采访。当事人圈头乡桥南村农民刘老根、夏凤各夫妇对记者称,1995年5月28日,他们的第3个孩子降生,是个女儿。因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同年6月7日晚上,乡政府领导派当时在乡派出所当临时工的村民夏金成来到其家中,劝说夫妇二人将孩子送人,遭到拒绝。1995年6月8日,他们出生11天的女儿被人留下400元钱强行抱走,至今下落不明。

  据了解,刘老根夫妇于2013年11月4日下午正式向圈头乡派出所报案,安新县公安局立即抽调专门力量就此案进行调查。随后,刘家又就该事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安新县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要求明确告知圈头乡人民政府1995年6月8日对原告处罚的信息,以及被处罚的女儿送养及收养情况。该案被指定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12月3日下午,高碑店市法院依法对该案开庭审理。

  据悉,原告已当庭表示上诉。(完)

  相关报道:

  河北安新超生女婴被乡政府强行抱走 18年无下落

  超生女婴被乡政府抱走18年 官方回应称无告知义务

  河北抱婴案母女最后一面:派出所临时工扔400元抱走

  河北乡政府否认18年前抱走超生女婴 决定不赔偿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