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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民告官现状:部分法官不受干涉也会寻求政治正确(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7月09日 06:5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调研中亦不乏如今看来荒诞不经的案例。

  比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992年审理的孙栓明不服河北省获鹿县公安局收容审查一案,法院多次通知被告到庭,但被告仍以“当地群众对公安机关当被告意见很大”为由,拒绝出庭应诉。

  比如,在一个区法院1992年审理的11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有4件是经过省、市委领导批示的。其中,有些领导对法官们的批示显得意味深长:“某某某同志,请你们依法办事。”

  比如,在一个以河南南阳地区某县县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中,县长曾公开对审判人员讲:“此案你法院不能受理。”后改口说:“如果政府能赢就受理,如果政府不能赢就不能受理。”

  尽管调研结果不容乐观,但在由龚祥瑞主编的那份《报告》中,几位作者仍然将《行政诉讼法》的颁布视为“人治时代的终结,法治时代的开始”。他们在书中这样写道:“既然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开始,那么它在施行过程中遇到种种阻力和困难也就可以理解了……问题的关键似乎并不在于行政审判是否‘难’,有多‘难’,因为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真正确立注定要走过一条艰难的道路……问题的关键在于,《行政诉讼法》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是否能够沿着这条道路继续走下去。”

  “在没有外界直接行政干预的情况下,有的法官会自觉去寻求政治正确,服务经济建设”

  林莉红希望,2014年出版的这份《报告》,能够与1993年那一版《报告》形成某种参照与检验。为此,他们在题目设计时刻意使用了几道当年的原题,其中一道题是:“您认为下列问题是不是行政审判难的原因?”

  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调查中,有超过六成的受访法官对“行政机关不配合、干预、刁难”这一选项的回答是“是”。而在林莉红组织的这次调研里,这一选项的变化幅度最大,其比例从66.4%下降到47.3%。

  这一数据在访谈中也得到了部分印证。不止一名法官向林莉红等人证实,“直接受到行政干预的情况不多了”。

  林莉红对这一转变感触很深,上世纪90年代初期,她曾经亲身经历过一个行政诉讼的案件,被告是一个县公安局,开庭时,局长就坐在下面旁听,结果,就因为不满主审法官的表现,他居然冲上去揍了法官一顿。“应该行政拘留他!”林莉红对法院的朋友说,结果对方称她“太学生气”,“要是公安局把法院包围了怎么办?”

  “现在的确很少听说有人会公开挑衅司法了,而《行政诉讼法》的出现在这其中起到了重要的威慑作用。”林莉红介绍说,在调查报告中有专门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卷”,其中有一道题是“某行政机关因执法行为被起诉至法院,您怎么看待原告的行为”,结果,88.1%的受访者表示可以理解,认为这是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只有3.0%的受访行政机关人员认为“这是对行政机关的一种挑衅,是蔑视行政机关权威的表现”。

  但在访谈中,一些法官的表现则让林莉红觉得“含义丰富”。

  在一个法院调研的时候,林莉红问对方,是否遵守了《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

  “应该受理的都受理了。”

  “那会不会有些案件会让你们觉得敏感?”

  “我们这里没有敏感案件。”

  结果,聊着聊着,这位法官不自觉地吐露实情:“有些案件涉及重点工程和项目运作,你说这个我们怎么管!”

  “每年法官们都要接受主题教育,在没有外界直接行政干预的情况下,有的法官会自觉去寻求政治正确,服务经济建设,这是一个近年来新出现的现象。”林莉红坦言。

  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黄启辉也是这次调研的主要参与者。在分析了包括全国各地32所基层人民法院、8所中级人民法院在内的2009年、2010年一审2767份行政裁判文书之后,黄启辉发现了一些不易被察觉的“规律”。

  一个数据是,从被诉行政行为的种类看,行政确认和行政登记行为占三分之一强。“它们的特点都是非对抗权力性。就好比我和第三人争夺房产,顺便把房产局也告了。大量都是这种案例。”黄启辉提醒记者注意,《行政诉讼法》制度设计的假想敌其实是直接剥夺相对人权利的行政行为,如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为的正是让行政诉讼制度发挥“审查权力、制约权力和监督权力的职能”。

  “20多年来,全国一审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从每年不到1万件增加到十几万件,但在这些增加的案件里,到底有多少案件其实本质上只是民事纠纷,而跟限制权力关系不大?”黄启辉反问道。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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