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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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2026年01月20日 07:08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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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权威快报|《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第3号公告,公布《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监察法关于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总结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的实践做法,细化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等规定,构建科学完善的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机制,有利于保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有效提升监察公信力。

  记者:孙少龙

  海报制作:孙少龙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编辑:胡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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