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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核准史美伦再度出任港交所主席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核准史美伦再度出任港交所主席

2020年05月19日 2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香港5月19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9日核准史美伦再度出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主席,任期即时生效。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19日消息,该核准是根据香港法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作出。史美伦的主席任期与她担任港交所董事会成员的任期相同,均会在港交所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完结后届满。

  港交所董事于2020年5月7日的董事会会议中,推选史美伦为港交所主席。香港法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9(1)条规定,任何人除非已获行政长官书面核准,否则不可担任属认可控制人的公司主席。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0,港交所当作已根据该条例第59(2)条获认可为交易所控制人。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深信在史美伦的领导下,港交所会致力进一步提升香港的市场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等。

  据悉,史美伦是在今年2月获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再度委任为港交所董事会成员,任期约两年,直至该公司于2022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为止。

  港交所于同日宣布,史美伦再度出任港交所主席获得特区行政长官核准,任期即时生效。

  于19日当日,港交所董事会包括1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是史美伦(主席)、阿博巴格瑞、陈子政、谢清海、周胡慕芳、冯婉眉、席伯伦、胡祖六、洪丕正、梁柏瀚、庄伟林、姚建华,及一名身兼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的执行董事李小加。(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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