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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若骅:香港基本法规定特首有法官任命权 不影响司法独立

郑若骅:香港基本法规定特首有法官任命权 不影响司法独立

2020年06月22日 2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香港6月22日电 (记者 韩星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22日出席香港特区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有法官任命权,行政长官指定若干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做法,不会影响司法独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于20日公布。草案列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应当从现任或者符合资格的前任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以及终审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从暂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郑若骅表示,按她的理解,该规定并非指行政长官指定某一名法官处理某一宗特定案件,而是行政长官可以制定一个名单,指定若干名法官处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她强调,该做法不会影响司法独立,法官在最终审判时,只会依据法律和证据处理。

  郑若骅举例指,香港有商事法庭、仲裁法庭,司法机构已经挑选出一个处理有关案件的法官名单,由他们去优先处理这些案件,因为这些法官会更擅长,案例也会写得更加清晰。

  郑若骅又表示,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有法官任命权,挑选法官时会考虑其专业和司法才能。(完)

【编辑:孔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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