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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已成立

林郑月娥: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已成立

2020年07月01日 20:0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香港7月1日电 (记者 张晓曦)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日透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规定,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已成立,但处长目前未能公布。

  当日下午,林郑月娥与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香港举行记者会。

7月1日上午,“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三周年”系列活动启动礼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启动礼致辞时说,今天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意义重大,随着《国歌条例》的实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生效,香港重整宪制秩序,完善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为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打下牢固基础。<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炜 摄
7月1日上午,“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三周年”系列活动启动礼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启动礼致辞时说,今天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意义重大,随着《国歌条例》的实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生效,香港重整宪制秩序,完善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为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打下牢固基础。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信任,因此一定要将这部法律执行得好,要在执行方面尽最大努力。

  她进一步指出,要执行好一部相当重要的法律,当然要有一些能量。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这是一个非常高层次的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特区政府三位司长、保安局局长和三位纪律部队的首长等,当然也包括按照法律成立的一个部门,该部门已成立,即特区政府警务处的国家安全处,但处长目前未能公布。这位处长亦会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

  李家超表示,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1日成立,专职履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之下,特区政府执法以及执行工作的责任。

  他指出,国家安全处是香港特区主要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部门,特区政府有责任确保它有效地履行这方面的职责,所以会准备足够的人手、配备及培训,让国家安全处的工作人员可以有效地履行工作。

  他透露,国家安全处将会由一位特区政府警务处副处长担任主管,目前正在物色人选,之后会由特区行政长官任命,其他的纪律部队也会在他们的专业范畴中全面协助和配合警方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完)

【编辑:李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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