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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拟监管公职人员境外资产 禁止拥有海外存款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8月14日 10:4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俄国家杜马安全与反腐委员会7月26日及8月1日分别收到“一软一硬”两份加强官员境外资金监督的法律草案。
俄国家杜马安全与反腐委员会7月26日及8月1日分别收到“一软一硬”两份加强官员境外资金监督的法律草案。

  俄国家杜马安全与反腐委员会近日收到“一软一硬”两份对官员及议员的境外资产监管的提案。克里姆林宫也态度明确地表示,要反腐就必须对官员及议员的境外资产进行监管。然而,这两份议案也引起了不少人的强烈反对,因为这触及了一些人的切身利益

  7月26日及8月1日,两份加强官员境外资产监督的法律草案相继被提交至俄罗斯国家杜马安全与反腐委员会。其中一份“软修正案”要求官员、议员公开其境外资产,而另一份“硬修正案”则禁止本国官员、议员拥有境外不动产、海外存款和外国公司股票。

  “一软一硬”两方案:

  监管官员及议员境外资产

  7月、8月正值俄罗斯全国进入夏季休假的季节,然而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部分议员却仍在不停歇的工作。他们此次针对俄罗斯官员的境外资产“开刀”,是要吹响反腐、反贪的“战斗号角”,为此提出了新的立法倡议。

  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国家杜马安全与反腐委员会相继收到两份反腐法修正案。7月26日,国家杜马副主席、统一俄罗斯党团议员谢·热列兹里亚克和公正俄罗斯党议员伊·波诺马廖夫共同提出了一份反腐法“软修正案”。这份修正案较为温和,只要求官员、议员公开本人在海外的存款、不动产和其他资产情况。

  然而,弗·雷萨科夫等5名议员8月1日又针对反腐法提出了一份“硬修正案”。这份修正案较前者更为严厉,直接禁止了本国官员和议员拥有境外不动产、海外存款和外国公司股票。据悉,这两份修正案将在国家杜马秋季复会后进行审议。比较而言,反腐法“硬修正案”具有更为广泛的代表性,囊括了来自统一俄罗斯党、公正俄罗斯党、俄罗斯共产党和自由民主党等党派议员的意见。

  此外,反腐法“硬修正案”中还降低了所涉及人员的“门槛”。受到法律制约的对象包括总统、政府内阁成员、俄上下议院议员、联邦及各级政府官员……

  同时,反腐法“硬修正案”给各级官员和议员处置自己的境外资产设立了时间表。此外,修正案还把官员和议员们的资产分为“现在时的”资产和“将来时”的资产两部分。对于“现在时”的国外资产,当事人务必进行妥善处置,变卖资产或是注销银行账户,出售有价证券和不动产等,并在2013年7月1日前处置完毕。对新入职、任职人员,需从任职日起6个月内进行相关处置事宜。作为遗产继承的境外资产,则需要在继承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

  对“将来时”的资产,则采取严厉禁止的原则。法律生效后,任何俄罗斯的官员和议员不得在外国开设存款账户,购置不动产和有价证券。违法者必将被追究责任并以刑法典进行处置。在此法案生效后离开俄罗斯公务员队伍的人,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其离职后3年内也不得在国外开设账户或在国外购置资产。但用于医疗和教育的账户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安全情治部门人员用于工作之需的在国外的资产和账户也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

  为此,反腐法修正案建议修改刑法典第289条第1款。违法在境外持有资产的官员和议员,若第一次违反法律,将被处以500万到1000万卢布罚款。如果是第二次违法或仍持有高价值不动产和存款,可判刑5年,并在3年内不得任职。

  据悉,此法案若是获得通过,将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编辑:叶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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