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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国外“官邸制” 法国超标住房自己掏钱(图)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22日 16:1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盘点国外“官邸制”法国超标住房自己掏钱(图)
2008年11月,美国前总统布什和奥巴马在白宫椭圆形办公室会晤交接。
2007年萨科齐就任法国总统, 希拉克作别爱丽舍宫。

  原题:细瞧国外“官邸制”

  官邸代表

  ——白宫、爱丽舍宫、唐宁街10号

  官邸制有何共性?

  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在任期内提供的居所。其中典型的代表包括美国总统的白宫、法国总统的爱丽舍宫和英国首相的唐宁街10号等。

  官邸制,简单说来,就是国家官员的住房制度,已在国外实施多年。国外实行官邸制虽然范围不一,但是具有几大共性:

  一、官员对官邸只有居住权,而没有产权;

  二、任职期间入住,卸任后搬出;

  三、官邸基本由国家所有,或由国家租用,按照规定配置内部设施,费用由国家承担。

  官邸制有何益处?

  实行官邸制可以作为抑制国有资产流失和预防住房腐败的一项有效措施。将职位和住房相挂钩,形成“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的制度。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贾秀东说:“官邸都拥有十分完善的职能,既能够避免官员的福利过高,又能减少开支节约资源。官邸还有一个方便之处,就是有利于官员的流动。”

  是否一定要住官邸?

  虽然有权住官邸,但也有官员选择不住,西方的法律在这方面有一些灵活规定。

  德国法律规定,总理必须入住官邸,各部部长则有一定灵活性,可以居住官邸,也可以自有或租用住房,由国家配备相应附属设备和承担相应的房租。

  在法国,部长以上的总统、总理、议会议长等必须拥有职务用房,但其他公务人员有自主权。在奥朗德当选总统后,目前政府38个部长中有23位住进职务住房,其他的部长则表示宁可住在自己的私邸。

  出于安全考虑,美国总统、副总统、州长和副州长必须住在官邸,而市长具有选择是否在官邸居住的自由。以洛杉矶市长为例,入住官邸的第一位市长是布拉德利,他1993年离任后,接下来的两任市长都选择不在官邸居住。其中一位市长更喜欢自己的私邸,另一位市长的夫人则是想住得离自己的孩子近一些。因此洛杉矶市长官邸在1993年至2005年期间实际上处于空置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还要承担办公或会见宾客等功能,美国官邸一般都是当地著名建筑,具有几十年、上百年历史,有的官邸还定时开放供游客参观。

  俄罗斯的不少官邸与美国相似,有的是古迹,有的是田野或海边的度假别墅。

  -美国:交纳象征性租金

  在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有专门的官邸,供州长及其家庭使用。这些官邸不仅是每个州州长家庭的主要居所,也是当地面向全国的一个门户。

  官邸的购买、日常使用和维护费均由政府预算支出,居住者只需交纳象征性的年租金1美元。对邦、州当选议员(含参众两院)实施住房租赁津贴补贴制度,补贴的原则以“体面、舒适”为基准,具体数额由议会的金融委员会审定。

  -法国:超标住房自己掏钱

  法国的官邸制范围很小,除政府领导人外,国家对各部部长没有实行统一的官邸制度,而是实行了住房补贴制度。国家资助的部长公寓最大面积限定为80平方米,部长家庭中每增加一个孩子,房屋的面积可以扩大20平方米。而超标面积的住房费用必须由部长本人承担。

【编辑:叶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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