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国外“官邸制” 法国超标住房自己掏钱(图)(2)
-加拿大:区域长官也有官邸
在加拿大,政府除了为总理、国家机构负责人等准备官邸之外还为各个区域的长官、外国驻加拿大大使以及来访的国外政要提供官邸。
-日本:“公邸制”很严格
日本的情况比较特殊。“官邸”通常指国会与政府高级官僚的办公场所,而国家依法律为其提供的住宅被称为“公邸”。享有公邸特权的高官范围受法律的严格限制。在小渊惠三执政时,除了首相和官房长官保留官邸外,其余官邸一律废除。但是仍有两类官员可以免费使用住宅:一类是内阁大臣以上的政府高级官员和国会有关领导;另一类是特殊工作需要的官员。
但住公邸有时也给首相带来麻烦,除公邸布局复杂、设施不全外,此前还有传言说,首相公邸时常“闹鬼”。根据规定,公邸所有权归国家,官员任期结束、转任或死亡后,个人及家属需在规定时间内搬出公邸。
-韩国:四个职位有专门官邸
韩国只有总统、总理以及国防部长、外交部长四个职位有专门的官邸。如韩国的青瓦台总统府和总理公馆。其他高级公务员如国务委员、国会议员,各院、部的次长(副部长)等在任期间,政府提供官宅,卸任后搬出让给继任官员居住。
-印度:全国设30多个官邸
印度政府为国家官员在全国设立了30多个官邸,这些官邸中大多居住过多位地方领导人。
花絮
官邸制
——中国早已有之
国外的官邸制已经比较成熟,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官邸制并不是从西方国家开始的,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舍”,就是现代官邸制的雏形。
自秦汉以来,凡州郡府县各级地方政府之主要首长,都居住在官舍内,并用屋宇式的宅门同以大堂为中心的办公区域划出界线。退休离任,官舍大都被收回。官员离任不得带走任何公家财物。(综合新华社、人民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