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毁人名誉 韩前总统全斗焕获刑8个月缓刑2年
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韩媒报道,30日,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对韩国前总统全斗焕涉嫌损害死者名誉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据报道,此前,韩国检方曾要求法院判处全斗焕有期徒刑1年6个月。死者名誉损害罪的判罚标准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监禁,以及5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全斗焕曾连任韩国第11届和12届总统。1996年,他因涉嫌“军事叛乱罪”等遭起诉,一审时被判处死刑,后来减刑为无期徒刑。1997年12月,全斗焕得到候任总统金大中的特赦,并于1998年初获释。2013年7月,全斗焕又被抄家偿还赃款。
全斗焕因涉嫌在2017年出版的回忆录中对死者进行名誉损害,于2018年5月3日被提起不拘留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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