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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公函求情处理被指走过场 不曝光将继续领工资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6月24日 08:2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麻阳“公函求情”处理被指走过场

  原副局长披露文化执法“罚款包干”潜规则

  湖南省麻阳县两单位以贪官“素质高”为由,出具公函向法院求情,请求轻判;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又发现,被处罚贪官虽身处看守所,每月居然还可以在单位领到“签到奖”和补贴。此事经《法制日报》连续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6月22日,有媒体转发了麻阳县对此事的处理意见,麻阳县对为贪官发放补贴的麻阳县文广新局和麻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单位负责人则予以诫勉谈话。但这一处理意见经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质疑。有网友认为,对这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仅给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而不进行问责处分,如此处理有走过场的嫌疑。

  诫勉谈话疑似走过场

  麻阳官方对“公函求情”和给贪官发放补贴的事件到底有何回应?6月21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了麻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鲁鸿。鲁鸿向记者介绍,本报报道刊发当天,麻阳县委、县政府立即责成县纪委牵头调查此事,并在6月17日将相关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向湖南省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在记者的要求下,麻阳县委宣传部向记者传来了一份涉及此事的《情况说明》。

  该《情况说明》确认了“公函求情”的事实,但称县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未釆纳公函意见。同时,还查明2012年8月6日莫某、石某被刑拘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继续为石某发放考勤、加班、下乡以及节假日福利至2013年4月,共计4250元;县文广新局继续为莫某发放考勤、加班、下乡以及节假日福利等共计4450元。

  《情况说明》还对相关处理结果进行了说明,即对县文广新局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进行通报批评、对两单位主要负责人(实由一人兼任)进行诫勉谈话、全额追缴两单位违规发放给莫某、石某的各类津补贴8700元。同时,县纪委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麻阳县委宣传部官员向记者解释,因为找不到相关依据,所以无法对“公函求情”进行追责。

  麻阳县的调查处理决定被披露后,立即引起了网友的质疑。

  “‘公函求情’、给贪官发‘签到奖’和补贴,这样滥用权力干扰司法和随意挥霍纳税人的钱,无论如何也要对相关责任人追责。而诫勉谈话仅仅是教育干部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并不是处分。”网友西楼认为,麻阳县这样处理此事,有走过场的嫌疑。

  麻阳县有官员认为,对于麻阳县新近发生的“公函求情”、为贪官发放补贴工资、局长要职工集资数万元“跑关系”等事件,以及去年发生的三名公职人员偷拍县委书记要挟提拔等案件,应出重拳整治,而不应一味为“问题”官员护短。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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