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麻阳公函求情处理被指走过场 不曝光将继续领工资(3)

2013年06月24日 08:2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原副局长披露内部潜规则

  能给单位被抓贪官发补贴,却拖欠执法队员数月的工资,本报对此事披露后,麻阳县政府开始重视此事。早在今年4月8日,有执法队员就在网上发帖反映工资被拖欠的事情,但毫无作用。

  该局执法队员向记者透露,本报报道刊发后,麻阳县政府领导紧急批示县财政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借款数万元,用来发放一线队员被拖欠3个月的工资。

  “感谢你们的舆论监督,这几天我们已经领到了最近三个月被拖欠的工资。”在记者的电话采访中,几名执法队员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工资被拖欠数月后,他们在工作生活上感觉到了很大压力。

  “靠罚款来给执法队员发工资,不是长久之计。”麻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原副局长刘昌春对此深感担忧。他曾实名向县领导举报文化市场管理乱象,从而使县纪委、县检察院一举查处了原县文化局官员莫某、石某腐败窝案。今年4月,刘昌春被免除了麻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麻阳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刘昌春的免职属于正常的干部任免,与其举报文化局官员腐败无关。

  刘昌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通过调查,他发现从2005年至2012年2月,麻阳县原文化局稽查队一直采用“罚款包干”的潜规则在收费。

  “全县网吧、歌厅,出版物市场业主每年实行‘罚款包干制’,只要每年交纳一定数额的罚款,如有违规行为,一般不再处罚了。”刘昌春透露,网吧一般按照电脑的数量每年收取3000元到8000元不等“包干罚款”,个体书店按照每家每年3000元不等“包干罚款”,其余的歌厅、游戏厅也按照规模大小每年收取不等的“包干罚款”。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按照规定要走调查取证、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等程序,但麻阳以前在文化市场执法时,这些程序被省掉了。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每年都会让一名队员在办公室‘闭门造车’造几个案卷。”刘昌春说。

  刘昌春认为,以罚款代收费的执法模式,明显与依法行政相违背,也加深了文化市场经营业主与执法队员之间的矛盾。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对文化执法队员的执法经费和工资待遇在财政上给予保障,不要让执法队员去市场上找罚款来发工资,这样才能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记者刘希平)

【编辑:王永吉】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