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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武汉菱角湖公园绿地下拟建商品房地下室 被指毁湖(3)

2013年08月29日 10:2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环保专家:

  湖泊地下建构筑物也是毁湖

  《法制日报》记者辗转找到武汉致盛集团法定代表人李晓龙的电话,电话打通后一直无人接听。记者随后发送了有关就“菱角湖壹号项目规划审批”问题采访的短信。

  随后,一名自称是武汉致盛集团营销部的曹先生回电,肯定了“菱角湖壹号”项目有地下室的建设规划,并称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

  曹先生并没有否认公司项目规划红线划到菱角湖湖边上。他说,靠近菱角湖的这块地是历史遗留问题,该公司很早就把地买下了,菱角湖公园建设时,公司还退让了土地用于环湖路的修建;对于该项目规划图纸上的红线,这只是依据公司以前的土地范围做的规划,但在实际的施工方面还是按照政府的规定向后退,没有侵占绿地;地下室也是根据政府规定建设,不是随便侵占绿地。

  曹先生还表示,他们也愿意对规划问题做出回应,并表示可以择日约请记者到施工现场详谈。

  《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提出的环湖绿化控制线,也就是湖泊绿线,是指水生态系统与城市陆地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空间,对保护水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保证滨水空间的公共性具有重要作用。

  “在湖泊周围绿地下建地下室,对湖泊的整体环境肯定会产生影响。与直接的填湖、毁湖相比,绿地下建地下室只是为了逃避群众的眼睛,是毁湖的变相手段之一。”律师曾祥斌认为。

  曾祥斌的说法,得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环境法教授高利红的认同。“湖泊周边的绿地,不仅给市民美观、休闲的享受,更重要的是能起到隔离带作用,隔离和过滤垃圾、污水、废水等污染物。”她说,如果绿地被侵占,对湖泊保护肯定会产生不利影响。

  高利红认为,由于《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里对于蓝线、绿线、灰线的规定较为宽泛,对于绿地的地下使用是否合法也没有作相关规定,再加上“绿地”与“绿化”两者概念不同,这就成为一些人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打擦边球的借口。

  菱角湖壹号项目规划到底是如何获批的?这其中是否还有其他隐情?本报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此事。(见习记者刘志月 实习生雷露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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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武汉市湖泊管理局对外公布了2013年查处的20起违法填湖案例,填湖的严峻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7月26日,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了对江夏区大桥新区填占汤逊湖等一批涉湖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39名责任人被追责,包括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6人。

  8月9日,武汉市治庸办通报“电视问政”整改问责情况。其中,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修路涉嫌填占汤仁海湖,黄陂区副区长等多名干部受处理。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武汉全市湖泊数量已从2002年的200多个减少为今年的166个,减少的1万亩湖泊面积中非法填湖占到46.7%。其中,消失最快的是中心城区,从建国初的127个锐减到38个,平均每两年消失3个湖泊。若以湖泊平均深度1米计算,被填占湖泊的蓄水容量,高达2.3亿立方米,超过两个东湖的容积。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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