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以房养老”为何争议四起? 以房助老更合民意(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29日 08:01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多地试点效果欠佳

  “以房养老”在我国提出已10年,曾在一些地方试点,效果并不理想。

  2003年,“以房养老”理念最早被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引入国内。2007年11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试点“以房自助养老”协议。2011年《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北京市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2012年4月,南京提出“以房养老”,但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模式仍停留在政策研讨阶段。直至前不久《意见》对外发布。

  调查显示,“以房养老”模式涉及金融、社保、房地产、保险等行业和政府相关部门。专家表示,目前这一政策尚面临诸多问题。

  “以房养老”与中国传统观念直接冲突。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均指出,理论上要使“以房养老”成为可行的社会政策,基本条件是住房由老年人自由支配。而现在住房多为家庭主要财产,按传统观念,多数老年人选择把房产留给子女。

  上海民政部门调查显示,九成左右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称,“传统观念下房产寄托了家庭太多情感,多数人过不了‘观念坎’。”

  养老专业服务和产品缺乏也是重要障碍。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傅旻认为,养老产品缺乏是推行“以房养老”的最大障碍。民政部统计显示,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65万张,平均每50个老人不到一张床。养老从业人员不足百万,“养老前景不明朗,没有老人愿意拿着养老钱冒险。”

  加之“以房养老”本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牵涉众多金融机构。政策不透明,相关规定缺乏,使该举措可能面临重大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还涉及银行房产处置权,而银行只有通过法院拍卖一条渠道解决,没有相应处置能力。保险公司又不具备办理抵押贷款资质。

  上海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处长袁俊良介绍,上海从2007年酝酿“以房养老”,推行多年仅成功6例,重要原因就是“居民普遍预计房价将上涨,老人会吃亏”。

【编辑:马婷婷】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