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小村官缘何频成大贪:占据大量资源 监管难以触及(3)

2013年10月28日 06:4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政经分离”或是釜底抽薪之策

  对怎么给村官套上“紧箍咒”,各地一直在摸索。

  落实《村委会组织法》中规定的村务公开制度,是较为传统的一个。有媒体总结,无论土地征用还是惠农款发放,村官在“二传手”角色下,难免“暗箱操作”。村民无从知道土地征用数量和补偿款数额,大宗腐败便由此滋生。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这类涉及村民重大利益事项的公开原则,是“随时”。但该法对村官“不公开”或“公开不实”的应对,却规定得疲软乏力。在一些农村,村务公开走形式、黑板报上的“糊涂账”等现象,令村务公开制度频遇尴尬。

  “城市化让农村管理变得更加复杂,《村委会组织法》需要调整,要对村民自治中涉及的所有权利和利益进行全面界定。”深圳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马敬仁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马敬仁还提示,“审计进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村官联手制造财务“黑洞”。

  “现在,村集体往来账目等经济问题比较多,像村官‘白条’、‘内部私分’等贪腐现象,大多与此有关。”长期以来,审计机关无法对村级组织进行审计,对村官的审计监督基本处于“盲区”。马敬仁表示,现在,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可以将村集体作为集体经济单位,纳入审计范围内。

  记者查询发现,2007年后,“审计进村”已经在黑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省市的农村开始了探索。“对村官监管,还有一些乡镇建立了纪检、审计、监察‘三合一’的长效制度,审计部门负责财务,监察部门考核绩效,纪委负责廉政建设。”马敬仁说,“这样做,对村官监督更有效率,也能‘防微杜渐’。”

  来自村民的监督智慧,更加不可忽视。

  2008年,四川马岩村曾创造了“五瓣梅花章”来先行审计村财务,赢得舆论关注:五位村民监督员各持公章的一瓣,村里的每一项支出,须由五人一致同意才能报销。“为了解决村民‘想监督又不知如何监督’的困局,近年,村务监事会也是一个创举。”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项继权教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记者了解到,2007年,村务监事会在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芳心村率先试点。在县、镇的支持和组织下,村民选举老干部、老模范和老党员等委员,组成独立于“两委”之外的村务监事会。监事会成员提前把村里的一切大事告诉村民,在广泛收集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对村委的决策和财政进行监督和公示。

  这些举措能釜底抽薪吗?项继权认为,最可能釜底抽薪的,还是“推行‘村社分开’”,即削弱村官与土地等资源的天然联系。

  “村委会本身是政治自治组织,现在村官腐败多发,是因为在农村基层权力中,政经不分、村社不分。”项继权表示,目前,本应属于集体的土地等资源,却由村委会来代行各种权利,“村官在经济方面的权力太大、管得太多、手伸得太长,让腐败滋生不止。”

  记者查询发现,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已开始探索这种“分离”。

  比如在广东南海,正探索将村委会的自治职能——包括社会服务职能,与对集体经济的管理职能分开。村居委会成员不得兼任村集体经济的负责人,传统意义上的“村官”只专注于基层自治和公共服务,村居集体经济则引入“职业经理人”管理。

  “把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独立出来,交给类似‘股份社’这类经济组织。村干部权力的‘含金量’就变小了,监督成本就会大大下降。”党国英说。记者 王梦婕 实习生 杨雪

【编辑:王浩成】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