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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首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联合声明(全文)(3)

2013年11月27日 16: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三、双边贸易和投资

  25.继2013年11月中欧领导人会晤之后,在《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的背景下,双方强调基于平衡、互利的开放、公平贸易和投资关系的重要性,认识到这对两国和全球的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至关重要。双方支持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包括履行G20作出的将不采取新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措施期限延长至2016年的承诺。双方将继续就《跨大西洋贸易投资伙伴关系协定》或三方协议等区域贸易安排保持密切沟通,并强调有关区域贸易安排应有利于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发展。

  26.双方承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遵循公正和非歧视的投资政策,并有效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双方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前往对方市场开展投资合作,并愿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服务。两国重申长期促进双向投资和创造就业投资项目的承诺。双方同意成功的双向投资有助于两国企业的发展。双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推进解决对方企业在本国遇到的问题,旨在为对方投资者提供友好的营商环境。中法两国强调,根据中方最新数据,法国是中国对欧盟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之一。根据法方数据,2012年法国是欧洲吸收中国创造就业投资最多的国家,吸引了中国对欧投资项目的21%。

  27.中法双方同意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加强经验交流。

  28.双方重申坚持透明性、包容性、多边主义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则,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双方认为,基于规则的体制高效且有用,有助于消除市场准入壁垒和促进贸易。双方承诺,在WTO第九次部长级会议上达成早期收获一揽子协议,并探索推进多哈回合其他议题的谈判的途径,以期成功结束有关谈判。双方支持进一步完善多边贸易规则,承诺加强合作,强调避免采取保护主义措施的必要性,并支持WTO和经合组织(OECD)的监督作用。双方同意以亚太经合组织倡议为基础,在WTO框架下寻求开展绿色产品自由化工作。

  29.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法国标准化协会致力于推进双方在标准领域的密切合作。双方决定将以下四个具有共同利益的领域作为工作重点:农业食品、铁路、电子医疗/老年服务,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并力图为中法标准化合作委员会明确主要议题。双方将在2014年就合作实施举行定期会议。

  30.法方欢迎中方在提交一份有意义的出价基础上,就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作出努力。

  31.双方同意加强在核能、航空航天、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现代农业、城市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环保科技、卫生和信息化等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共同推动中法生态园区经贸合作。双方同意鼓励两国企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拓展合作领域,建设长期伙伴关系。

  32.双方在民用核能领域建立了长期和具有战略意义的伙伴关系,双方企业在福岛核事故之后英国决定建设的第一座核反应堆项目中开展合作加强了这一伙伴关系。双方在共同利益的推动下开展民用核能合作,有关项目合作将给双方带来利益,比如台山1号、2号普通核装置。在最高安全和环保标准以及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双方将继续加强燃料处理技术领域的合作。

  33.双方强调了在航空行业双边合作的共同利益。空客公司(天津)总装线、法国企业参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的C919大飞机项目和民用直升飞机领域的伙伴关系等,反映了双方合作不断深入。

  34.双方认为,全球贸易需要在港口、国际海上运输以及相关服务等领域建立允许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并取消与贸易相关的不合适的行政、财政和法律障碍。双方承诺在《中法海运协定》以及《中国与欧盟及其成员国海运协定》框架下继续对话,消除现存障碍。

  35.双方重申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机制的重要性,并一致同意于2014年在法国举行第二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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