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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乙肝疫苗致死偶合谜团难解 疫苗事故鉴定难赔偿少(4)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2月24日 09:15 来源:南方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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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高晨翔就是在这个炕上打了疫苗,这一针让他的余生都只能在炕上度过。

  疫苗制度改革无法延怠了!

  中国网评论分析,“立了法,有法可依,大家就都知道该怎么做了。比如规定打疫苗几天之内出现异常反应的,先救治再鉴定”这应该是基本常识,可在法规出来之前,这样的常识都不一定能成为共识。疫苗安全纠纷,靠之前八部委的指导性文件,难以妥善解决。类似“疫苗伤害补偿办法”的讨论需提上日程,而《疫苗流通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不能久拖不决,据说这个已在制订之中,但是我们需要明确时间表。

  疫苗本是防疫之本,防患于未然。像奶粉事件一样,不能总是事后灭火。事前预防,防微杜渐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做法。疫苗之痛,疫苗之殇,我们看了太多。所以疫苗系统升级规范,真的不能再拖,不容再等了。

  南方都市报今日发表社论,从生产、流通、招标采购到监管,疫苗问题多多,每一个环节都亟待改革。这样一个现状之下,即使事后证明四名婴儿的死亡或者与疫苗无关或者属于无法避免的“偶合反应”,又有谁能够心安理得地声称国产疫苗总体上、基本上是安全的呢?显而易见,偶然蕴涵必然,侥幸不是安全。无论有还是没有接种疫苗致死的不幸事件,疫苗制度的改革都无法延怠了。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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