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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专家:将来应取消公安治安处罚决定权 全纳入刑法(3)

2013年12月24日 15:04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卖淫嫖娼劳教也被废除

  强制戒毒须有前提条件

  废止劳教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一个自然过程,这个过程给我的感受是,未来我国的死刑废止之路会与劳教废止一样。也就是说,未来被判死刑的人会越来越少,死刑制度也就会走上自然地,慢慢消亡之路。

  强制戒毒未来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修改《戒毒法》,如果要决定对某个人强制戒毒,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实体条件,首先是这个人犯了罪,且吸毒成瘾与犯罪存在心理学上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这个人免予刑罚处罚或宣告缓刑的,则需要对其进行强制戒毒。

  第二个条件是程序条件,强制戒毒必须纳入刑事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并宣告,这是强制戒毒的发展方向。必须强调,吸毒行为犯罪化的走向,是不可取的。

  废止劳动教养意味着对于卖淫嫖娼人员的劳动教养也会被废除。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卖淫嫖娼的决定》和1993年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确立了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制度,其实也是一种广义的劳动教养措施,由于卖淫嫖娼行为并不是犯罪,所以,对于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收容教育的行政强制措施也应当一并考虑予以废除。

  最后,剥夺公民自由的制裁措施,无论其名称叫什么,都需要由人民法院通过正当程序判决、裁定,而不是由政府直接决定,所以,未来努力的法治发展目标是进行法律改革,用20年左右的时间考虑废止行政拘留。

  本版文/记者 纪欣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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