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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广东深化改革决定全文发布 列52条改革任务(3)

2014年01月20日 09:1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八)创新文化体制机制,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1.改革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加强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规范传播秩序,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实施全媒体发展战略,探索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和完善网上新闻发布厅、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权威信息发布渠道。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新闻工作者职业行为。

  2.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合理流动。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继续推进全省广电网络以县(市、区)一级为重点的重组工作,完成省新华发行集团对划定区域市、县(市、区)新华书店整合工作。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等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改制重组,推动已转制文化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加快重要新闻媒体资源整合步伐,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完善文化产权交易机制。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建立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兼顾多样发展、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创作生产机制,加强版权保护。健全文化行业组织管理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鼓励和支持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贸易等方面的融合,建立健全文化投融资平台。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

  3.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整合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平台。探索建设“三网合一”的公共网络信息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建立文化惠民项目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加强基层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岭南传统民俗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机制。推动农村乡土特色文化健康发展。

  4.提升文化开放水平。吸收借鉴优秀文化成果,引进有利于文化发展的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经验。创新岭南文化艺术走出去形式,增强广东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理顺内宣外宣体制,加强重点外宣媒体建设和重大主题对外宣传。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积极构建国际文化营销网络,支持文化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推动对外文化交流。

  (九)创新社会建设体制机制,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

  1.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按国家部署做好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后的政策衔接,健全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统筹推进机制。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义务教育,健全和落实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建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长效机制。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机制。推进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建设,推动以职教为特色的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实施创新强校工程。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平等发展的工作机制,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扩大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境外知名大学来粤合作办学。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符合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完善以成本核算为基础的定价机制,建立实施财政、医保、价格三联动的补偿机制,到2015年底前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以药补医。提高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建立健全医保分级诊疗机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开展网络就医服务。建设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个人健康电子病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药品、医用耗材和器械第三方网上交易。扩大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医疗困难救助和医疗互助保障制度。继续推广“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医疗服务。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依法化解医患矛盾。建立民营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放开社会办医准入,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港澳台资本来粤办医。逐步扩大区域内医师多点执业。完善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的政策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广适宜技术。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出台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具体办法。

  3.创新收入分配体制机制。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透明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和政策体系。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建立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的企业薪酬信息发布制度,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商事纠纷调解、仲裁和合同、侵权民事赔偿制度,探索建立民间投资项目政策性中止的补偿机制。健全企业破产保护、重整制度。完善企业员工持股和技术、知识产权入股等分配制度,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4.建立促进就业创业新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完善促进就业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健全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和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创业支出范围,对创业者实行直接工商登记,减轻创业税费负担,推行创业初期零收费制度,建立创业导师辅导制度。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增加政府购买就业创业项目的范围。探索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激励机制。

  5.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做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基础养老金尽快实现省级统筹,推动做实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制度。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进大病保险管理服务市场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规范社会保险养老金缴费基数和费率,推进社会保险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立社会保险综合“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全省覆盖。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慈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等相关机制,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发展残疾人服务业。

  6.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会治理法制保障,制定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稳步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制定社会组织条例,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建立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混合管理模式,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引导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拓宽服务范围,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地发挥作用,鼓励行业商协会创新发展模式,参与社会治理。依托外省驻粤办事机构成立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规范管理办法。完善民意收集处理和诉求表达机制,全面推广“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制度。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公开听证等制度。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整合各部门延伸到基层社区的工作和资源。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广法律顾问进村(居)等制度。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第三方机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实施省信访条例,修订完善信访通报考核办法,明确各级政府信访责任,完善网上信访制度,强化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注重从政策层面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建立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面推行为民办事征询民意的机制,建立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的公众评议评价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制定公众参与程序。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志愿服务事业国际化、社会化发展机制。

  7.完善公共安全责任机制。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全面推进平安广东建设。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办法,完善质量标准、安全准入制度以及食品原产地可追溯、质量标识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网上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8.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积极探索军民融合新路子。引导优势地方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源进入国防科技领域,推动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军民结合产业骨干企业,促进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的双向交流和相互融合,增强国防动员能力。

  (十)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障长远利益和永续发展

  1.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建立生态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和综合管理制度,推进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市、县(市、区)空间“一张图”管理,确定地域管制红线,分类实施空间管制。深入实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政策。运用环保标准倒逼产业升级,珠三角地区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准入。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管理体制。对生态发展区域中的重点生态县、镇(乡)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和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对河湖、森林、山岭、滩涂、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健全土地、能源、水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和保护制度。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和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及入海河流水质保护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区城流域、近海海域海岛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水功能区目标考核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探索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构建企业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排污企业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加强污染物入海排放管控,健全海洋空间和资源规划体系,合理规划开发岸线、海岛、近海海域和陆域资源,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推进沿海地区“美丽海湾”建设,打造一批湿地公园和生态示范区。建立城镇水面率控制指标体系和水域占补平衡机制。完善生态修复制度,强化森林资源严管机制。推进公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制度建设,及时公布环境及生态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开展环境保护监测社会化试点。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政策法规,逐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进口废物集中式园区管理模式。健全农业源污染减排和治理机制,完善土壤保护和污染治理机制。推进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和处理机制,建设“美丽乡村”。建立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构建台风、暴雨等灾害应急预警和主动响应机制。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公益诉讼。

  3.建立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机制。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上的调节作用,大力发展环保市场,推进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扎实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交易市场规则,健全管理办法,在钢铁、石化、水泥、电力等行业先行启动碳排放权配额上市交易,并逐步扩大到建筑、交通、陶瓷等行业,推动建立林业、海洋碳汇抵减碳排放的机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完善初始排污权分配机制,逐步把主要污染物纳入交易品种范围。积极推动水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资源环境税费改革,探索开展环境税试点,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施绿色价格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稳步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水价、气价制度,逐步实现工商业用电同网同价,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条件成熟时实现竞价上网。完善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健全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四、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一)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总体部署和省委的工作安排,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扎实推进。认真履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改革的领导责任,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加强对改革的督导考核,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中央要求和我省实际抓好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每年确定改革任务和责任分工。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有为、稳妥有序推动深化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都有具体部署、具体规划、具体要求,做到年前年后有部署、年中年末有督查。

  (二)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协调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扎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相互促进、协同配合,深入研究各领域改革的关联性和配套改革的整体性,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注意形成工作合力,安排专门的工作力量,负责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时间进度、有措施保障。鼓励与推进各类改革试点,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及时纠正改进存在的问题不足。

  (三)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干部人才保障

  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学习与实践,强化对新理论新知识的专业培训,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研究改革规律和问题,及时提出推进改革的创新性思路和举措,着力把改革设想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现实。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培养和选拔各领域改革所需的领导干部和专门人才,鼓励大胆探索者,宽容改革失误者,鞭策改革滞后者,使各类勇于善于改革的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四)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宣传舆论引导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各方面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社会参与改革的热情,努力营造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努力汇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全省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续解放思想、牢记使命责任,增强信心勇气、锐意开拓进取,打好全面深化改革这场攻坚战,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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