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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摊派资金 居民称为北方买单(3)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2月25日 07:39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为什么总要盯着“居民可承受空间”?

  除了“基金”的“征收对象”,顾志华“非常想不通”的还有国家“以水价附加方式建立南水北调基金”的理论依据,亦即官方所说的“城市居民对水价上涨还有可承受空间”。

  “什么叫做‘可承受空间’?我参加过几次水价听证会,‘逢听必涨’的理由就是这么个玩意儿!你想想,有多少老百姓主动去找政府,说你涨价吧我们还可以承受!即使老百姓口袋里真有一点闲钱,也不应当成为任何人巧取豪夺的借口——CPI一年高过一年,你看到哪位亲戚朋友欢呼雀跃的?”顾志华说。

  顾志华的说法得到了国务院“中国南水北调网”(www.nsbd.gov.cn)的证实——该网站发表的官方文章是这样表述的:“目前城市供水价格偏低,与用水户可承受水价之间尚有一定提价空间。按照居民可承受水费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以及工业用水成本占工业产值的1.5%测算,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省(直辖市)城市可承受水价与现行水价间的上调空间约为每吨0.9~2.5元。”

  “2%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即使真有2%的空间就一定要挤尽榨干?”顾志华坚持认为,人民政府不应当与人民争利。为了印证自己的说法,他还向《中国经济周刊》展示了一沓他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国外与水相关的票据,其中包括来自典型缺水国家新加坡的自来水收费发票。记者注意到,完全依赖雨水、进口淡水和海水淡化维持其国民用水的新加坡,居民每户每月30吨以内的水价是每吨1.17新元,不及其人均最低月收入的千分之一。

  记者收集相关资料时发现,顾志华的观点并非一家之言——张基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经介绍说:“水利系统的专家尤其是一些老专家主张南水北调工程是公益性、战略性工程,这样的投资是国家财政的职能。”

  顾志华一直怀疑的南水北调的“买卖关系”,记者在整理相关资料时似乎也得到了印证——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在国务院南水北调网所作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内容简介》有这样一段陈述:“由出资各方成立董事会并组建干线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自主经营。各干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沿线省(直辖市)供水(股份)公司之间为水的买卖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供水合同,实行年度契约制……”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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