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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2015年春运旅客发送量预计超28亿人次 同比增3.4%(3)

2014年12月29日 14: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五、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十九)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二十)进一步创新售票方式。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继续为外地务工人员、学生、边远地区旅客提供预订往返票服务。

  (二十一)进一步拓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各运输企业要落实客运服务标准,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船),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夜晚有旅客候车时,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服务。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继续为自驾摩托车返乡务工人员提供维修、饮水、简单医疗等便民、志愿服务。

  (二十二)进一步发挥好志愿者作用。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启动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各地春运办公室要支持和指导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服务方案,组织业务培训,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帮扶重点旅客、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

  (二十三)进一步维护好旅客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切实抓好宣传引导

  (二十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

  (二十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努力加以改进。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

  (二十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公安民警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公 安 部

安全监管总局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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