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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9月15日 10:22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4.针对“执纪问责偏轻偏软”问题。

  一是强化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屡审屡犯”问题,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列入公司党组会审议范围,将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列入公司总办会审议范围。在公司年度、年中工作会议上,专门安排通报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巡视整改期间,扎实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2012年以来内外部审计及各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整改完成率96.27%,促进系统各单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管理制度2508项,调整更正账务账目98164万元,增加企业收益4108万元。公司系统337家被审计单位全部建立了审计整改台账。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审计整改“回头看”梳理的问题,提出57个移交处理的审计问题,共涉及17个二级单位、1个基层企业和17名公司党组管理干部。公司党组决定对17个二级单位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17名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追责。其中立案4件,纪律审查8人、组织处理免职1人、调离岗位3人、清退违规所得5人,诫勉谈话14人。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境外资产审计管理办法》等5项审计制度和《财务收支审计实务指南》等6项实务指南,实现审计业务和审计监督闭环管理。

  二是强化主责主业。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明确公司纪检组组长参与人事初选提名工作。调整了公司和二级单位纪检组组长的分工,22个单位纪检组组长不再兼任副总经理等职务,二级单位纪检组组长全部实现专职化。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进行调整,公司系统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共退出191个协调议事机构,确保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中来。印发《所属企业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副组长(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整改期间全部配齐了二级单位纪检组组长。印发《关于完善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意见》,二级单位和基层企业监察部门独立设置,改变合署办公和挂靠状况。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公司纪检系统新增加编制110人。与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合作,组织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210余人。加强警示教育,公开曝光了海拉尔热电厂领导班子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宝城期货公司组织公款旅游案例。拿起巡视“利剑”,对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煤业公司开展了专项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专项巡视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公司纪检组对2010年以来公司党组管理干部69件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对暂存多年、反复举报的信访件进行了复核。目前已办结6件,其中立案1件、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组织处理免职1人。

  今年以来,公司纪检组按照党的纪律审查要求,严格掌握标准,共立案17件,纪律审查26人。已办结9件,给予党政纪处理13人,其中“双开”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6人、组织处理免职4人,给予诫勉谈话44人。

  5.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不严格、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滥发福利、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问题。共发现问题35项,已整改29项,其余年底前完成整改。严格公车管理,全部取消公司总部、驻京企业一般性公务用车,停驶封存公务车辆233辆(其中总部70辆,在京单位163辆),各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年底前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办公用房管理,完成了公司总部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共腾出办公面积2900平方米,年底前公司系统各单位全部整改到位。取消了石岛湾公司1630平方米的培训中心附楼项目。

  二是严厉查处“四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发放购物卡、购买使用公车的单位予以严肃处理。对财务公司2013年8月组织部分会议代表公款旅游问题,给予财务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行政警告处分;对宝城期货公司2014年8月公款组织员工旅游问题,给予宝城期货公司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工会主席免职处理,对资本公司以及直接管理单位长城证券公司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吉林公司2013年和2014年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给予吉林公司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党组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纪检组副组长、监审部经理党内警告处分;对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2015年春节前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给予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华亭煤业公司2013年8月违规购买公车等问题,给予时任总经理免职处理。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每逢重要节假日,公司提前下发通知,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重申强调,并发送廉洁从业短信,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全面梳理整治“四风”问题相关制度97项,制定各层级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修订公司《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用车、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讯等方面标准,逐一做到量化具体、有章可循。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福利费管理的通知》,将违规滥发福利奖金等行为纳入责任追究范围,明确责任界定和处罚标准。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加强重点抽查,按季度公示使用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今年上半年,公司系统“三公”经费在去年同比下降23.34%基础上,再次下降39.06%;其中总部“三公”经费在去年同比下降53.32%基础上,再次下降14.69%。

  6.针对“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抓早抓小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在公司人资部设立干部监督处,加强对公司系统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下半年举办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专项培训班,提高选人用人监督管理能力。修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突出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监督,以及领导人员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监督,防止干部自由涣散;修订《领导人员交流和轮岗暂行办法》,对交流轮岗的原则、对象、条件、程序等作了制度性安排,防止拉帮结派现象。

  二是认真吸取干部“带病提拔”的教训。把能交公司原负责人宝玉“带病提拔”问题作为警示,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对拟提任领导人员,在考察环节,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对发现有问题、有反映、有举报的干部不能以平调、安排虚职岗位等方式代替处理,更不能在调整中提职提岗。巡视整改期间,对违规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曹妃甸公司一名副总经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予以免职。

  三是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检查了45家二级单位干部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以及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和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检查十八大以来二级单位干部任免2276人次,检查干部档案2193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5194份、因私出国(境)证照2758本、因私出国(境)审批652人次。针对检查发现的干部监督制度不健全、“三龄两历”信息不准确、未经审批私自因私出国(境)等问题,专门下发通报,督促抓好整改。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不准确的7人逐一进行了函询;对发现违规行为的予以追责,其中暂缓提任2人,取消提职考察资格2人,提醒诫勉5人。

  四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严格执行《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函询或诫勉谈话。建立公司主要领导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制度,每年主要领导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不少于2次。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日常联系沟通机制,整合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方面掌握的干部相关信息,建立公司党组直接管理干部的“负面问题清单”,作为干部监督的重要依据,并进行动态管理。

  (二)“资金管理、企业并购和重大投资项目问题严重”方面。

  1.针对“资金管理漏洞较多,贪污挪用案件易发”问题。

  一是迅速整改资金管理问题。对巡视发现的违规借贷、违规捐赠等5个问题以及公司自查发现的6个资金问题,立即整改、予以问责。北方公司违规进行企业间借贷1.06亿元、曹妃甸公司违规购买理财产品1.4亿元,现已全部收回。北方公司违规对外捐赠1464.8万元、宁夏公司违规对外捐赠2000万元,已补充履行审批手续。对11个资金问题认定了13名主要责任人、21名次要责任人和8名一般责任人。其中,对1名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立案纪律审查;对8名二级单位主要责任人作出诫勉谈话处理;责成有关单位按管理权限,对三级单位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擅自挪用数亿元资金、涉嫌贪污受贿的能交公司原负责人宝玉,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并受贿的能交公司原煤炭业务部经理王满长,相关行为构成犯罪,已进入司法程序;私设“小金库”并私分的海拉尔电厂原厂长钟全等领导班子8人,已被刑事判决,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二是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和审核监督。对公司系统394家企业全部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账户数达到618个,所有可归集资金100%上存财务公司。制定并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的签批程序和流程。完善了经济合同执行及资金结算管理的内控流程,对易发腐败的环节和领域严把支付关口。开展应收、预付款专项清理,实现年内降低10%目标,进一步防范资金沉淀风险。加强财务稽核和会计信息质量复核,重点对巡视发现的资金管理漏洞和问题,以自查和抽查交叉组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稽核,将7家二级企业、近40家单位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着重围绕12个复核要点,全面排查和整改会计信息质量问题。

  三是新建总会计师委派制和述职述廉评估机制。年内实现总会计师委派制,实施双重管理,定期轮换。推行总会计师述职述廉评估,公司总会计师对出现问题的7家单位的总会计师进行了第一批约谈,其余单位逐批述职述廉。严格审核把关财务干部选用,新建了财务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建立财务人员廉洁从业档案。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新建了《违反财经纪律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20项制度,健全了财务管控制度体系。制定了《关于规范多经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主业与多经企业交易事项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多经企业从事关联交易、资产租赁、劳务服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管控,堵塞利益输送、侵蚀主业利益、滋生腐败等管理漏洞。

  2.针对“企业并购和重大投资项目亏损严重”问题。

  (1)进一步加强并购项目管理。

  一是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建5个专项调查小组,对并购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及亏损原因、决策程序全面审查。滇东煤电公司、甘肃小水电、美国国际电力公司并购项目,以及合资组建华能里能煤电公司项目,存在专业管理和风险意识不强、对合作方资产状况和商业诚信核查不实等问题,已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公司还对2009-2014年间71个并购项目开展专项核查,针对27个亏损项目,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强化减亏扭亏措施,取得初步成效。截至6月底,滇东煤电公司比年度预算目标减亏1.97亿元;里能煤电公司实现净利润1.45亿元,超过去年全年利润1.43亿元,所属电厂违规担保问题(合资前已发生)已基本得到解决;国际电力公司亏损额逐年下降,从2011年亏损1.78亿美元减至2014年亏损0.13亿美元;澳洲电力今年已实现分红6100万元;肃北水电股权转让已开始审计评估,计划10月份进场挂牌。

  二是进一步强化并购决策机制。推行分段、分级决策机制,建立并购项目反向评价、专人实地尽职调查、评估报告专家复审制度、特殊情况项目中止制度等新的项目审查论证机制。整改期间,对河北实业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组项目进行了复审;中止了新疆公司收购巴州金实煤矿项目。及时公开资本运营信息,强化内部监督,对挂牌转让鲁西燃料30%股权项目进行了公示。

  三是强化并购项目后评价及跟踪管理。滇东煤电收购项目后评价已经完成,股份公司将滇东能源公司委托云南分公司管理;大龙潭、花凉亭水电并购项目后评价正在进行。里能煤电公司成功引入山东如意集团成为新股东,里能集团退出。对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收购项目坚决退出,新疆公司收购的水电项目由于条件变化已启动退出程序。

  四是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为从根本上规范企业并购行为,防范经营和发展风险,确保廉洁从业,修订了《企业产权收购管理办法》,对并购行为的尽职调查、决策机制、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为突出加强对境外项目并购的管控,制定了《境外产权收购管理办法》。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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