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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四中全会《决定》:车马配套 分好蛋糕

专家解读四中全会《决定》:车马配套 分好蛋糕

2019年11月06日 2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经济观察)专家解读四中全会《决定》:车马配套 分好蛋糕

  中新社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近日公布。《决定》指出,要理顺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介绍,近年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越来越多,地方政府支出占比越来越高。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7.5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比上年增长9%。今年1到9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612亿元。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79亿元,占比1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53533亿元,占比近86%。

  《决定》指出,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刘尚希分析,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财力划分的核心问题是,优化政府间的事权划分。以前重视财权划分,但对事权划分的重视不够,甚至有所忽略。事权层层下移,中央的事权缩小,地方事权过大,有的与地方政府的能力并不匹配。这就好比“小马拉大车”,地方干不了,也干不好。不是只要有钱,就一定能把事做好。

  他说,有的事权,交给地方,容易造成缺位、打折扣。有的事权,完全交给中央,容易造成错位、越位。比如,跨省之间的事权,就应由中央统筹。应适当加强中央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这些适合中央的事权交给中央。适合地方政府的事权,也要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让他们创造性地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

  《决定》还指出,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既要不断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刘尚希表示,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需要分别借助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和税收等手段,共同促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近年来,中国逐步推进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改革,现代财政制度逐步建成体系,下一步需要迫切解决深层次的收入分配问题。

  李旭红认为,这既关系到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又关系到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还关系到财政综合体系中税收、社会保障与转移支付的功能、分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仅关系到预算,还需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制度优化,实现收入分配的既定目标。

  她说,《决定》中指出“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提高其比重”,这意味着随着经济结构转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直接税的调节作用将进一步发挥。直接税主要以所得税为主,可以调节收入分配不均。目前中国主要征收的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中国的直接税占比一直稳步提升,从2000年的13.19%提升至2018年的31.45%。

  但间接税与直接税的占比一直不均衡,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重从2000年0.2388提高至2017年0.7135。李旭红表示,与间接税相比,直接税的占比依然较低。改革进入深水区,就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强调税收调节功能而言,下一步需要重点关注直接税改革。

  刘尚希认为,直接税比重提高是趋势,但不能一蹴而就,它会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而提高。随着税制不断完善,人均收入水平越高,直接税的税源就越多,税收也会越多。(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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