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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除商超集贸市场药店外其他经营性商业场所暂停营业

黄冈:除商超集贸市场药店外其他经营性商业场所暂停营业

2020年02月02日 13:0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湖北黄冈市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消息,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第11号通告。通告指出,疫情防控期间,除商超、集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药店外,其他经营性商业场所暂停营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2月1日下午,湖北黄冈市黄州区街上,行人寥寥无几。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黄冈市从2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要求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截至1月31日24时,黄冈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726例,死亡14例,是湖北省内仅次于武汉的第二疫情高发区。李大成 摄
2月1日下午,湖北黄冈市黄州区街上,行人寥寥无几。李大成 摄

  通告指出,为减少公众交叉感染风险,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途径,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市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

  通告要求,要严格实行管控制度。疫情防控期间,除商超、集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药店外,其他经营性商业场所暂停营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商超、集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药店必须符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并由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合格,经批准后方可营业。

  要严格落实人员限流措施。经批准的经营性场所根据营业面积合理设定符合防控要求的容纳量,并在入口设置顾客等待区,用隔离带进行分流,指派专人疏导顾客,避免人群扎堆拥挤。

  通告强调,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经批准的经营场所原则上只开通一个入口,所有人员必须戴口罩,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内,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等后续防控措施。经营单位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标志,提示顾客在进出、购物、称重、付款期间保持1.5米以上安全间距(在地上划线或贴线),并在相关区域设置提示牌,引导顾客购物过程中保持安全间距,不聚集。对各种设施和购物器具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并指定专人做好消毒记录。

  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业期间,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工具,在进出通道、营业场所内部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要求,不得播放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

  通告称,要保障供给稳定价格。商超、集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药店要拓宽采购渠道,加大生活必需物品采购力度,保供应、保质量,不脱销、不乱涨价。

  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发改、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按照“谁批准、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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