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湖北明确多类免责情形 保护基层干部疫情防控积极性

湖北明确多类免责情形 保护基层干部疫情防控积极性

2020年03月06日 03:12 来源:新华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新华社武汉3月5日电(记者梁建强)湖北省纪委监委5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湖北省委有关要求,坚持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监督,激励保护基层干部开展疫情防控的积极性。

  这一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大局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立足实际、区别对待,善于把握好度、把握好政策、把握好差异化要求,防止执纪粗放和问责简单化、片面化。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把握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徇私、主观与客观的界限,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监督执纪问责。

  通知中强调,在监督过程中要把握6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轻微过错,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提醒和教育为主;对在疫情防控中已经尽力履职,但因客观条件所限而出现工作不到位的,免予问责;对紧急状态下主动作为而出现工作失误,或在应急处置时违反工作程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问责或免予问责;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担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工作中出现失误,但不影响继续履职的,在调查处理中慎重提出组织调整建议;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全方位,对受到处理处分的干部加强教育、回访和指导,督促其将功补过,放下思想包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编辑:叶攀】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