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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起诉

重庆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起诉

2020年04月26日 14:4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重庆4月26日电 (记者 刘相琳)记者26日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就李某昌非法猎捕画眉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一案向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是重庆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2018年期间,重庆酉阳县李某昌在未办理狩猎证情况下,用布袋网等捕鸟工具,猎捕受法律保护的野生画眉鸟用于赏玩,并将其中一部分用于变卖获利。至2018年12月4日案发时,李某昌共非法猎捕了52只野生画眉鸟,其中26只被李某昌变卖,当场查获的13只活体画眉鸟被公安机关放生。

  该案经酉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由重庆黔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0年1月16日,黔江区法院以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李某昌拘役4个月,目前其正在服刑期间。

  2020年3月1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公益诉讼部门在排查中发现,李某昌非法猎捕52只野生画眉鸟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虽受到了刑事处罚,但民事责任还未承担。为此,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运用公益诉讼职能,开展了专项监督。3月2日,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对李某昌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李某昌非法猎捕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2017年版)《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画眉鸟52只用于赏玩和变卖,并且造成部分画眉鸟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均造成了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0年4月22日,经诉前公告程序,在没有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形下,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向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李某昌赔付26820元的赔偿金将用于画眉鸟栖息地生态修复,并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将择日开庭。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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