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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长贾宇:保护民企忌教条办案 需治理思维

浙江检察长贾宇:保护民企忌教条办案 需治理思维

2020年05月24日 18:3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浙江检察长贾宇:保护民企忌教条办案需治理思维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 王刚 摄

  (两会访谈)浙江检察长贾宇:保护民企忌教条办案 需治理思维

  中新网北京5月24日电(柴燕菲 王逸飞 郭其钰)“这次人代会,我就预防和惩处民营企业内部贪腐问题提出了建议,希望从立法上进行完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此间举行。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接受中新网专访时说。

  浙江是中国民营经济高地。民营经济贡献了该省6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出口、90%以上的就业。履职浙江后,“保护民企”成为贾宇着重关注的话题。此前,他有关“不能办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少捕慎诉”等表态,在中国司法界引发不小反响。

  “民营经济好,浙江的经济就好,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就好。”对于民营企业,贾宇如是说。而以不能教条办案,要通过办案推进公司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代表,处理好“点与面”“宽与严”“公开与保护”“个案与治理”四对关系,成为他眼中检察机关保护民企、传递司法温度的重要“方法论”。

  “助企复工复产是我的责任”

  抵京参会前,贾宇的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在各地调研中度过。近一个多月,他先后前往浙江绍兴、宁波、金华、湖州、嘉兴等地的近20个县(市、区)走访基层、企业。

  疫情暴发以来,这是他常见的工作节奏。

  “我们得了解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是什么,检察机关能为他们做什么,他们有没有法律问题要解决,有没有法律障碍要克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是我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责任。”贾宇说。

  疫情期间,浙江检察机关提出抗疫办案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在想方设法保证职能运行、8000多名检察干警积极投入到基层防控的基础上,于中后期把服务保障企业作为了重点工作。

  贾宇介绍:“办理涉企案件方面,我们以不突破法律底线为前提,特事特办、依法及时有效把工作做好。”

  如此前浙江兰溪一企业骨干员工涉嫌销售库存的过期劳保口罩,因企业采购渠道全靠该员工,其被羁押将导致企业难以开工。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公安机关变更为取保候审,企业得以正常运营。

  1-4月,浙江检方对涉企案件共不批准逮捕151件319人,不起诉397件760人。

  “企业或其关键人员在这个特殊时期涉嫌犯罪的,我们在罪与非罪、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问题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更加严格地审查,尽可能不因办案使企业遇到更多困难,同时,帮助、要求他们规范运作,纠正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贾宇说。

  案件之外,他还介绍,“对企业在生产上遇到的困难,我们第一时间克服一切困难来解决,像企业物资被卡住,运输、销售遇到困难,我们第一时间想方设法协助他们。浙江各级检察机关还坚持深入企业,在部分企业设检察官联络室,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帮助。”

  办理一个案子,解决一类问题,堵上一些漏洞

  从“不能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到“少捕慎诉”,再到疫情时期“特事特办”,采访中,贾宇对浙江检察保护民企的“方法论”作了详解。其中,“治理”思维体现明显。

  “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是司法机关开展工作的第一标准,所以办理涉企案件时,我们特别强调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依法的基础内要选择最佳政治社会效果,既合法、又合理。”贾宇表示,浙江对涉企案件强调处理好点与面、宽与严、公开与保护、个案与治理四对关系。

  他说,“点与面”即既重视刑事检察这一护航企业的主途径,又重视统筹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作用。“我们浙江检察也坚持服务民企全方位发力。如一季度办理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0余件。”

  何谓“宽与严”?贾宇表示,前者就是强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护民企,因为经济要发展,所以强调少捕慎诉,其中关键要抓住重点类案研究,抓好从司法政策到司法实践的落地。而严与宽都是相对的,真正损害民企利益的犯罪,包括有企业违法经营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该依法严惩还是要严惩。

  关于“公开与保护”,他举例:“检察机关办理涉企不捕不诉等案件时,往往组织公开听证,以更有效地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利于公正办案,但这项制度也扩大了案件知晓范围,可能影响涉案企业后续发展。我们要求各地坚持公开听证的同时,积极研究有利于保障民企后续发展的方法。如在参加人员范围上,不邀请与案件无关的社会人士参与听证。”

  “个案与治理”则指民企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不限于一案一域,最终要把个案办理与犯罪源头防控、行业规范提升等社会治理工作结合起来。

  “办案人员不能机械办案、教条办案,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还要有政治站位、大局意识,通过办案推进公司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样办出的案子效果就是好的。检察机关要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姿态,通过检察建议等灵活方式,实现办理一个案子,解决一类问题,堵上一些漏洞。我们应强化这方面的意识和担当。”贾宇说。

  谈建议:惩治民企内部贪腐、为民营经济立法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贾宇今年带来的建议案中,亦包含与保护民企发展相关的内容。

  谈及其《关于建立完善预防和惩处民营企业内部贪腐问题制度体系的建议》,他说,“近年一些民企不仅面临外部环境影响,还备受内部贪腐问题困扰。如管理层塌方式涉案、员工侵吞企业资产等,严重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相较国有企业,惩治民企内部贪腐问题存在立法薄弱滞后、刑事量刑幅度公私失衡及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等短板,导致问题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

  贾宇建议全国人大密切关注这一问题,完善涉民营经济刑事规制体系,对现有不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的罪名进行排查,调整刑法体系中民企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行为规制、刑罚配置、财产权保护的科学性、均衡性、适当性。

  此外,结合各级、各地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服务保障民企发展做法不一、执法司法尺度不同的情况,贾宇也建议全国人大专门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除了执法、司法环节外,最根本的是国家层面的立法。”

  其建议具体内容包括:在国家法律层面确立公平竞争原则,保障民企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明确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在促进民企发展工作中的职责,推动各方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平等准入措施,围绕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投标等方面,提供民企境外投资、风险防范、融资畅通等方面的制度支撑;统筹宪法及各大部门法中涉民营经济保护的内容,优化完善平等保护举措,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从立法上确保民企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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