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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严打交通“碰瓷” 已刑拘33人

北京警方严打交通“碰瓷” 已刑拘33人

2021年01月05日 15:44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近年来,利用制造交通事故进行“碰瓷”的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12月8日,市公安局刑侦、交管、网安、公交等多部门、多警种联动,就前期工作发现的多条案件线索开展集中收网。北京市公安局5日通报,截至目前,已刑事拘留相关犯罪嫌疑人33人。

  据警方介绍,2020年以来,市公安局交管局强化科技信息技术在警务实战中的应用,围绕交通事故“碰瓷”案件的规律特征,创新建立研判预警系统,从人、车、事故等多维度、多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全面监测交通事故“碰瓷”可疑情况。市局刑侦总队与交管局紧密衔接,围绕案件线索,联合网安、公交、法制等单位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掀起打击“碰瓷”违法犯罪专项战役。

  调查中,民警通过全面回访案件关联事主,逐步明确了重点线索和犯罪嫌疑人。12月8日,200余名警力在全市14个区进行集中收网,3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被西城、朝阳、海淀、通州、昌平、密云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侦办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市局刑侦总队二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抓获的嫌疑人作案手段主要分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驾驶机动车利用事主存在随意变更车道、违规转向等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故意制造对方全责、己方无责的剐蹭交通事故,然后以“私了”的方式向事主索要高额赔偿;

  二是专门选择公交、客运车辆为目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抓住上述司机人员顾及影响“年终无事故责任”的心理,对运营载客的车辆进行“碰瓷”,索要高额赔偿;

  三是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在路口、非机动车道内、人行横道、停车场以及道路较窄路段,利用机动车驾驶员观察盲区或应急措施不当,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以受伤倒地、物品受损为由,向事主索要赔偿。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打掉的犯罪团伙中,活动在密云区以杨某音、翟某刚、石某生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涉案人员有十余人,团伙成员年龄大多在24至40岁之间,多人曾因“碰瓷”被打击处理。办案部门经对该团伙相关的事故车辆进行串并,发现多达50余辆作案车辆,车型以宝马、奔驰等为主,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除了团伙作案外,还有驾驶出租车单独作案的情况。部分犯罪嫌疑人以出租车司机身份为掩护,利用其熟悉交通规则的“便利”,驾驶出租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其车辆属于营运车辆、需向出租车公司缴纳“份钱”、耽误营运收入为由,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事后对车辆“小修小补”掩盖痕迹,伺机再次“碰瓷”作案。例如,出租车司机王某涉嫌多次制造交通事故“碰瓷”,初步核实涉案金额16万余元。

  在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碰瓷”的案件中,王某宁骑乘自行车制造交通事故一案较为典型,其利用谎称手机摔坏多次“碰瓷”,涉案金额1.8万余元;“外卖小哥”张某海多次驾驶两轮电动车制造交通事故“碰瓷”,涉案金额1.5万余元;贺某以步行的方式在停车场制造交通事故进行“碰瓷”,涉案金额1.5万余元。

  北京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在驾车行驶过程中,首先要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行驶,尽量在车内安装前后行车记录仪,遇交通事故,可根据影像判断事故责任,并为警方提供“碰瓷”违法犯罪的证据。当遇到交通事故,对事故原因存疑时,切勿图省事选择“私了”,应主动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等待民警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对方强烈要求“私了”并存在威胁恐吓行为的,要提高警惕,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

  记者 孙莹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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