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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间,中国法院共予以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1142件

三年间,中国法院共予以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1142件

2021年10月27日 15:0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三年间,中国法院共予以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1142件
    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现场。 谢雁冰  摄

  中新网泉州10月27日电 (谢雁冰)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于26日至27日在福建泉州举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论坛的专题研讨中表示,中国法院恪守国际条约义务,依法办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案件。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全国法院共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1301件,审结1226件,其中,予以承认和执行的1142件,涉及30余个国家。

  她指出,近年来,中国法院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通过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倡导“推定互惠”原则、商签备忘录、参与海牙判决公约制定等方式,有力促进了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国际合作。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论坛的专题研讨中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 供图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论坛的专题研讨中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 供图

  “目前,中国已经与39个国家签订了涉及民商事的双边司法协助协定,已经生效的有38项,其中34项规定了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条件。”

  与此同时,中国法院一直是“推定互惠”原则的积极倡导者。中国法院依据互惠原则先后承认和执行新加坡、美国等国法院的商事判决,中国法院的判决也先后得到德国、新加坡、美国、以色列等多个国家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营造了健康向好的判决跨境执行环境。

  针对推动国际合作,陶凯元介绍说,2019年7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了《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这是全球首个全面确立民商事判决国际流通统一规则的国际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多次选派资深法官深度参与公约的起草谈判,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域外法查明方面,陶凯元表示,中国法院主要从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打造域外法查明平台、探索域外法查明途径三个方面不断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2019年11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汇集了国内五家域外法查明机构和来自25个国家的53名国际商事专家委员资源,并逐步完善域外法数据库和案例库。

  为进一步推动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以及域外法查明的国际司法合作,她提出了三点倡议:秉持开放包容的司法理念,拓宽互惠原则的适用范围,加强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

  “面对日益增多的全球性挑战,各国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判决承认与执行及域外法查明方面的国际合作。”陶凯元说。(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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