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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

“两高”: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

2022年04月07日 19:5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国“两高”: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

  中新社北京4月7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7日联合通报,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而改以价值作为基本定罪量刑标准。

  《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共20条,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

  来自最高法研究室、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的负责人在答问时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仍然处于高发多发态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精神,《解释》将坚持从严惩治原则、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作为一条贯彻始终的主线。

  上述负责人说,考虑到不同野生动物存在较大差异,《解释》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而以价值作为基本定罪量刑标准。所谓“价值”,主要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的珍贵、濒危程度、生态价值和市场价值等评估确定。作此调整后,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更加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从严惩治,还体现在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现全链条惩治,不仅要惩治前端的非法捕捞、猎捕环节,也要惩治后续的销赃环节。

  《解释》称,明知是非法捕捞犯罪所得的水产品、非法狩猎犯罪所得的猎获物而收购、贩卖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近年来,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处理引发关注。《解释》专门针对相关案件的处理规则作了明确。例如,有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时间长、技术成熟,对相关案件的刑事追究应当慎之又慎,“对所涉案件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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