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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提出“21条措施”支持浙江探路共同富裕

最高检提出“21条措施”支持浙江探路共同富裕

2022年05月07日 17:5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张素)为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发一份意见,并于7日公开通报内容。

  《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共有21条,开篇即明确,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全国检察机关共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意见》提出,依法从严惩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侵财犯罪。具体内容有,支持浙江检察机关建设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构建洗钱犯罪与上游犯罪同步审查、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建立追赃挽损智能辅助机制,等等。

  《意见》强调,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以及打着私募基金、区块链等金融创新旗号实施的各类金融领域犯罪。

  对于推动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意见》提出“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并强调要不断深化清廉浙江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一案广受关注,《意见》亦着眼于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要求从严追诉利用数字科技和信息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意见》重申,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经营规模的市场主体,强化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并提出将“专项治理侵害中小微企业利益犯罪,完善涉企业产权保护案件申诉机制”。

  《意见》还提出“建立海上执法检察信息共享平台”,依法打击在中国管辖海域、港口实施的犯罪活动。此外,检方将加强对涉及共建“一带一路”的商品、数字、服务贸易、物流运输、新基建等领域纠纷的民事诉讼监督。(完)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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