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通过决议原则允许出口杀伤性武器 中方回应
中新网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 黄钰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21日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4月21日,日本政府通过内阁决议,正式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原则允许出口杀伤性武器,出口前无需国会提前审批。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郭嘉昆:中方对此严重关切。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大肆侵略扩张,对中国及亚洲邻国犯下滔天罪行。正是基于日本的侵略历史,为防范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一系列具有充分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日本宪法对本国军力、交战权、战争权也作出严格限制,战后日本还确立了“专守防卫”等限制军力发展和武器出口的严格规范。1976年日本政府发表对武器出口的统一见解,明确表示日本作为和平国家,慎重处理武器出口。
日方近期在军事安全领域一系列危险动向戳穿了其“和平国家”和“专守防卫”的自我标榜。很多专家学者担心日本重新开启“战争机器”,对外“输出战争”。日本加速“再军事化”是事实和现实,有实际的路线和行动。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将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日本“新型军国主义”的妄动。(完)
国内新闻精选:
- 2026年04月21日 16:24:32
- 2026年04月21日 14:53:22
- 2026年04月21日 14:01:27
- 2026年04月21日 11:00:46
- 2026年04月21日 10:10:51
- 2026年04月20日 22:56:44
- 2026年04月20日 22:19:18
- 2026年04月20日 16:19:56
- 2026年04月19日 22:03:07
- 2026年04月19日 19:54: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