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一审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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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一审被判无期

2026年09月07日 2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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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9月7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9月7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

  法院对王建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王建军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王建军生于1968年3月,四川阆中人。2025年4月,官方通报其被查;同年11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靠监管吃监管”,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上市、融资等方面谋利。

  经审理查明,2005年上半年至2019年9月,王建军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340万余元。

  法院认为,王建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王建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胡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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