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意见的通知

分享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意见的通知

2026年09月14日 15:02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征求意见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10月1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sspsypz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婴配乳粉特医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婴配乳粉特医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1.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征求意见稿)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9月14日

【编辑:胡寒笑】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