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只有设立了专门机构才能制止某种现象的做法,其实也是一种行政管理上的"歪风"。
本月初,重庆市秀山县诞生了重庆第一个禁酒机构——“禁操办”(禁止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办公室),对政府官员、事业人员大吃大喝、借故办酒席敛财进行干预。目前,已有副镇长、科长、卫生院院长等5名办酒官员被摘掉乌纱帽(详见今日本报A15版)。
“禁操办”虽然是一个临时机构,但本月初成立,短短几日,就已经拿下5名违规违纪官员,工作效率之高、查办态度之严,值得赞赏,由此也可看出当地整治官员大吃大喝的决心。然而,近年来,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禁止领导干部大吃大喝、借机敛财的规定,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后予以查处就是了,何需另外设置一个“禁操办”呢?
“禁操办”虽然是临时机构,但同样需要人力、物力和各种资源,这是否意味着公共财政需要为此而增加支出呢?接受群众举报、专人进行查证,这些原本应该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的工作,也被转移出来。设立功能重叠的临时机构——不客气地说,这是很无谓的行政资源浪费。因此,如果说一些领导干部大吃大喝是一种歪风邪气,那么,认为只有设立了专门机构才能制止某种现象的做法,其实也是一种行政管理上的“歪风”。
据报道,该县一位领导表示 ,“酒风泛滥,必须有专人打击,成立‘禁操办’以来接到18起举报,其中实名举报9起,本月另有8起共1000桌酒宴主动取消了,震慑力很大。”我相信,这确实是实情,但问题在于,既然这是一个临时机构,就总有撤销的一天,当“禁操办”撤销后,大吃大喝在当地难免会卷土重来——这种临时管理机构,设立的时候轰轰烈烈,撤销后违反有关规定的事情往往会沉渣泛起,在现实中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道理很简单,“禁操办”看起来声势浩大,却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从长远来看,这注定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更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只有让违规违纪者都能得到严惩,让相关制度时时处处发挥作用,领导干部的作风纪律才会逐渐得到整顿。而临时性存在的“禁操办”,表面上是在为制度“助威”,实际上是对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的架空——党纪国法的震慑力,就会一点点消失在频频出炉的“禁操办”里。(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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