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变相烟草广告侵蚀公众利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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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变相烟草广告侵蚀公众利益
2009年01月19日 11:40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烟草行业做广告的,但是,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一些烟草公司学会了打“擦边球”,以逃避法律,“爱我中华”、“双喜临门”就是如此。

  1月18日《齐鲁晚报》报道,正在召开的上海市人大会议上,一些人大代表指出 ,“爱我中华”、“双喜临门”,乍一看是挺好的公益广告,仔细一看却都有烟草公司的痕迹,甚至还挂着“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语,这种变相广告要不得。

  上海市人大代表认为,必须禁止烟草公司播放、刊登烟草或与烟草公司有关的广告。事实上,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烟草行业做广告的,但是,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一些烟草公司学会了打“擦边球”,以逃避法律,“爱我中华”、“双喜临门”就是如此。

  不过,公众却不得不成为变相烟草广告实质上的受害者。有调查显示,中国有3.5亿吸烟者,占中国15岁以上人口的36%。每年有100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这个数字为世界之最,若不采取有效的控烟措施,这个数字还会在2020年上升至200万。同时,烟草每年给中国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其经济成本高达1860亿元人民币。

  此前,中华慈善奖拒绝烟草企业曾引发争议,但是,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笔者以为,此举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也为我们解决烟草行业变相广告问题提供了可能的思路。那就是我们理应站在公共利益一边,而非经济利益的角度看待烟草行业变相广告问题,否则就得不偿失。“爱我中华”、“双喜临门”等变相烟草广告就是在变相侵蚀公众利益。上海人大代表的质疑,是给社会的一个善意提醒。

  让我们看看其他国家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各国政府对烟草制品除了征收一般性税种外,还实行了高额消费税制度,一般都占到烟草税总额的70%以上,还有一些国家通常对烟草征收专门的“健康与吸烟税”,用于控烟宣传等。从中可以看出,只有站在公众利益的角度,才能处理好烟草广告问题。

  必须看到,烟草行业变相广告对烟草消费有很强的诱导,如果这种情况不能尽快改变,对公众的健康将产生极大的危害。我们应该用更加理性和科学的态度来看待烟草行业的变相广告,烟草行业更应该用维护公共利益的诚意来改变自己的营销方式。只有如此,方能消除烟草行业变相广告对公众利益的变相侵蚀。(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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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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