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邓玉娇案":洗过一遍的内衣说明什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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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质疑"邓玉娇案":洗过一遍的内衣说明什么?
2009年05月27日 15:0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特殊服务”变成“异性洗浴服务”;“推坐”替代“按倒”

  5月10日发生在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案,在罪与非罪之间的争议,引起国人关注。在分析了警方的两份关键内容不一的通报之后,法律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关键的细节决定着邓玉娇是拥有无限防卫权,还是故意杀人。

  事件进程

  5月12日

  警方第一次通报

  警方调查表明,5月10日晚7时30分左右,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邓贵大和同事邓某与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黄德智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前往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休闲之前,邓贵大三人欲前往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休息。

  黄德智进门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服,便询问她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说,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黄德智听后很气愤,质问邓玉娇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遂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此时,跟在身后的邓贵大说:“怕我们没有钱吗?”便随手从衣袋里抽出一沓钱在邓玉娇面前显摆。邓玉娇拒不理睬,欲再次起身离开时,被邓贵大按在休息室沙发上。

  邓玉娇欲起身,却被再次按倒在沙发上,她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邓贵大连刺三刀,黄德智见状欲上前阻拦,右手臂被刺中一刀。随后,邓贵大不治身亡。

  5月18日

  警方第二次通报

  在这次通报里,关键用词发生了变化。首先是要求“特殊服务”变成了要求“异性洗浴服务”;其次,在争吵中,休息室内另有两名服务人员上前劝解;此外,邓贵大两次把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变成了“推坐”在沙发上。

  旧案回顾

  京城弱女子 杀人被判无罪

  在记者曾报道过的法制新闻中,有一个案子和邓玉娇一案非常相像,那就是2003年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的吴金艳杀人案。

  2003年9月10日凌晨2时,阳台山庄的服务员吴金艳和同伴小尹等人已经进入梦乡,突然有人敲门,然后有人把门踹开,进来三个男的。这三人因与小尹有些“过节”,想强行把小尹带到山下关押两天。

  吴金艳在劝阻的过程中,被孙金刚殴打,孙金刚还一把扯开吴金艳的睡衣。吴金艳拿出一把水果刀,刺伤了孙金刚,并刺死了李光辉。2004年7月29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吴金艳无罪。该院认为,吴金艳的防卫行为起因于危及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的发生,防卫意图明显,防卫时间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防卫对象得当,属于具有无限防卫权类型的正当防卫。

  但是,检方提起抗诉,检方认为吴金艳拿刀时,孙金刚等人只是赤手空拳地抵挡,吴金艳出于“先下手为强”的主观心态,不计后果地持刀直接扎中李光辉胸部,显属防卫过当。

  2004年9月16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吴金艳无罪。


事件进展公安机关对邓玉娇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邓玉娇案”追踪:律师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

          律师披露邓玉娇案细节:邓玉娇被黄德智扯下内裤

          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续:邓玉娇母女另聘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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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称湖北“邓玉娇案”关键证据离奇被毁

          湖北巴东县委督办“邓玉娇案” 5个工作组处置 

          邓玉娇明确表示受到性侵犯 警方至今未取证(图)

          湖北巴东县政府称定会依法处理“邓玉娇案”

          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续:邓玉娇已出院 被警方带走

          专家析邓玉娇案:女性维护贞操可不考虑防卫后果

          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涉嫌故意杀人被立案侦查

          湖北一官员被女服务员刺死 欲求"特殊服务"未遂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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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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