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行不行 法院说分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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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变法大事记
●2009年11月13日,成都居民唐福珍为阻止强拆,往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引燃。这一事件将近年来由拆迁引发的矛盾推向极端。当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沈岿、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五位教授,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直言拆迁条例与宪法、物权法抵触,要求进行审查。
●2009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召开拆迁条例修改座谈会,北大法学院王锡锌、姜明安、钱明星三位教授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与会。会议明确拆迁条例应该规定征收程序,同时对公共利益也应作出界定。
●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对北大五教授建言作出回应,称拆迁条例应该修改,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在积极推动这方面工作。
●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修改后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被普遍认为是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
●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行政强拆由此成为历史。
●2012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