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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账单有多少收益被隐瞒?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4月10日 15:3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在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下,截至目前,本市绝大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都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期“晒”了账单。不过,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有些物业公示的账单列项被业主反映与实际不符,算不清的物业账单里,故意隐瞒了公共收益。

  经营收入不全面

  家住华业玫瑰东方小区的业主孟先生,最近几天一直在研究小区公示的物业账单,算来算去,账单里的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总让他算不明白。

  根据账单的公示,华业玫瑰东方小区2011年的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共10.67万元,支出9.66万元,结余1.01万元。10.67万元的收入中,仅有共用部分车位一项,外墙及电梯广告收入、共用场地租赁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均为零。而在支出部分,包括人工费、保洁费、维护费、能源费等的经营服务成本共计9.07万元。

  “且不说小区的地下车位中有部分是对业主出租的,每月每个车位租金费就能收到500元,小区里还有个对外经营的健身会所,有健身房,可以游泳,都是对外承包的,这笔收益又到哪里去了呢?”孟先生觉得,经营收入中其他三项都为零,从道理上说不过去。另外,物业服务费支出中,本就包含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及工程技术人员费用,现在又来了一个维护费成本,“怎么看都有重复之嫌。”

  孟先生告诉记者,“晒”账单本就是为了让业主们对于“物业费花哪了”做到心中明白,可不是让物业公司费心遮掩的。“我们既然交了物业费,就是相信物业公司,希望它和大家伙一起把小区维护好的。”

  另一位不愿透露小区名字的业主也向记者反映,公示的物业账单中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不全面”。“我们小区的账单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只有车位收入和外墙及电梯广告收入两项,共120万元,可小区里好多地下室都是被物业公司对外出租出去了的,这部分租金跑去哪了?”

  对此,一位多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内人士谢先生告诉记者,随着人工成本的上升,很多物业公司收取的车位管理费,已经无法平衡收支。所以,遇到一些零头车位收入,物业公司通常都会直接充抵秩序维护员工资,“这已经是行业内的惯例了,这些零头做账时也就忽略不计了。”

  账面管理人员费用高

  除了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孟先生第二个有疑问的地方,就是管理人员费用。

  根据账单公示,由深圳华业物业北京分公司管理的华业玫瑰东方小区,物业服务费总收费面积达19.8万平方米,其中高层住户共823户,物业费标准是3.5元/平方米/月。2011年,华业玫瑰东方物业服务费收入1681.53万元,支出1429.21万元,收支余额为252.32万元。在1429.21万元的物业支出中,管理人员费用一项达210.93万元,占总支出的14.76%;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661.16万元,占总支出的46.26%;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140万元,占总支出的9.8%。

  “我仔细研究了账单,保安员、保洁员的工资应该都单独算在各子项中了,管理人员费用一项就是指主管以上级别的员工。我想知道,我们小区究竟用了多少名主管,总费用才能达到210.93万元?”孟先生特意把自家的小区和朋友家的做了比较发现,物业服务费收费面积差不多的小区,有的小区管理人员费用才48万元,少了160万元。

  “确实,我们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错,一有报修,短时间内就能上门,兴许人工支出相对会高。但即使是这样,账面上的管理人员费用也不能多出这么多吧?”孟先生纳闷。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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