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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业主VS开发商:小区共有物业争夺战(2)

2014年12月17日 10:56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据当时在现场的业主透露,13日那天有十几个人冲进现场,冲散了正在要求政府解决问题的业主们,“把盛孚老总给围了,架出去了,中途有业主受伤了,老实说不算很激烈,业主一直都很理智。”

  但不久,开发商以小区“业主”身份将业委会告上法庭,质疑业主大会对物管问题的投票弄虚作假,且不符合“双过半”,即业主投票人数和所占面积均需要过半的规定,即没有计算开发商所占面积的票权数,侵害了开发商的利益,要求核对全部选票,并撤销业主大会关于前期物业不再续约、选聘新物业的决议。

  物管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我们曾对小区内737户业主进行了调查,在459户参加了调查的业主中,有93.87%的业主对旧物管的服务质量表示满意。”他说,其他的一切由法院判决说话。

  五山街道办工作人员介绍说,业委会和物管双方各执一词,由于有官司在身,物管交接之事一度被搁置。市、区房管局给出的指导意见是“重新召开业主大会”,重新投票,但遭到业委会的拒绝,目前双方仍在胶着中。

  员村天一庄

  大片公共物业没有产权证

  业委会选举投票面积未过半?

  12月15日上午,天一庄小区的开发商诉业委会筹备组成员一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今年10月16日,天河员村天一庄的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收到了天河区法院寄来的诉讼书,开发商起诉了业委会筹备组的各位成员,理由是在2012年成立首届业主大会及投票的过程中违法,侵害业主权益,请求撤销业主大会上作出的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的决定。

  “实际上,矛盾的起因在于双方对大面积公共物业的争夺。”业委会筹备组李先生表示,矛盾如此激烈,主要是小区有大片的公共面积产权未明,业主与开发商都宣称对此拥有产权,而谁也没有拿到产权证。

  对于天一庄的纠纷,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不好表态,既然已经闹到了法庭,最好等待法院的判决。

  天一庄小区业委会筹备组于2012年7月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于12月17日公开唱票,小区共有1500多户业主,发出表决票1253张,收回1134张,共有1118票赞成《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事后有业主称发现自己“被投票”,去街道举报投诉。“这些投诉信都成了开发商告业委会筹备组的证据。”

  走进天一庄,小区紧邻家乐福超市,在业主出具的红线图上,超市门前的广场延伸至天桥脚也标注在天一庄的“红线图”上。如今广场上有20间商铺,有业主介绍说,每月每铺的租金至少7000元,还有家乐福每年的租金,业主说,这些收入都进入了开发商囊中。

  记者看见小区恒隆街39号的架空层里挂出了几件衣服,周围的架空层都被围蔽起来,业主说这些地方“用作员工宿舍或者出租”;35号楼上原本是员村山顶文化站,新快报记者上去发现里面还有某间教育培训中心,占地约400平方米,设施完备。

  筹备组成员袁先生介绍说,尽管71.76%的业主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投了赞成票,但是这一结果遭到开发商和街道办的拒绝,业委会迟迟未能成立。其中一个理由就是投赞成票的面积,未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一半。

  “其中房管局公布验收的面积为228523平方米,未确权面积13046平方米。”袁先生说,业主查册认为,验收面积并非全部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不应全部计入建筑总面积。由于都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双方仍在僵持。

  开发商一位负责人愤怒地对新快报记者说:“筹备组有些人胡说我们在超市门前的广场收租金,把架空层改成酒店,想用公共物业开酒店,侵占业主利益,我告诉你们,我们没有。都是筹备组有些人放屁!”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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