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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小区停车费放开 会否引起乱涨价?(2)

2015年01月14日 09: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据调查,国内多数商品房住宅小区都没有建立业主委员会,已有的业主委员会能真正发挥作用的也不多,很多常年和物业公司“打架”。

  “广州目前共有8000多个小区,仅20%的小区建立了业主委员会。”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昂鹏说。“一些本属于业主的公共停车资源却被物业公司的少数人操纵和垄断,这里面有政府对业委会引导不力的原因。”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韩世同说。

  焦点3:哪些停车费该收,哪些不该收?

  调查:产权不清晰收费规则繁多

  按照政策规定,居住区内规划的、属全体业主拥有的露天停车场可以收费;临时或长期停放在开发商配建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如果没有购买车位,就需要向开发商交费;而在上述区域以外,如果不是规划的露天停车位而是公共道路、绿地,物业公司或开发商是没有权力收取停车费的。

  而目前,不少小区内物业公司刻意混淆各种产权关系,在不该收费的区域乱收费。与此同时,由于政府对各种产权停车位的使用规则不同,造成一些车位利用率不高。在北京五环内的部分小区,产权属于开发商的地下停车位有的都已卖到60万元以上,但由于此前出租的政府指导价过低,开放商大多倾向于只卖不租,导致很多没有卖掉的车位出现闲置。

  另外,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说:“财政配套投入资金不足,一些公共区域产权不明晰、规划不到位,再加上停车场收费指导价不合理,令投资企业建设积极性不高,造成停车场供不应求。”

  焦点4:价格放开后政府就不管了?

  调查:将由事前定价转为事中事后管理

  把价格放开是否意味着以后政府对于小区停车费的问题就可以不管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放开后,管理部门将由事前定价转为事中事后管理。

  不少专家表示,价格放开是对的,但问题是如何能够在放开后加强政府的各项管理。

  首先,业委会的建设需要民政、住建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引导,特别需要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的协调,才能加强业主的话语权与议价权。

  其二,在放开价格后,政府相关部门不能单纯以提高收费解决供需失衡问题,应该大力促进住宅小区停车位合理规划。

  其三,事中事后管理亟待加强。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国璠表示,对小区停车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要明确定价及调整是否按照法律流程走,二是明码标价问题。

  而包华认为,住宅小区停车问题不是发改委一家的事情,相关规划、税务、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在放开价格后加强事后监管,如加强小区车位规划设计,不能出现过大缺口;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防止供需失衡带来的乱停车形成安全隐患;住建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分别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税收账务进行定期审查,以督促物业公司合法经营,维护业主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一放就乱”。(记者杨毅沉、刘宏宇)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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