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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共有产权房新政 非市区户籍家庭纳入保障对象

杭州出台共有产权房新政 非市区户籍家庭纳入保障对象

2021年12月01日 1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12月1日电(张煜欢)12月1日,《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记者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的政策解读会上获悉,稳定就业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被纳入该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保障对象,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80%范围内选择产权份额比例。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杭州市房管部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市实际起草制定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全文共41条,规范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定义、申请条件、价格和权属,明确了建设、供应、使用、退出及监督管理等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限定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市区户籍和稳定就业的非市区户籍家庭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享有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

  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宋建慧介绍,保障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市区户籍家庭和稳定就业的非市区户籍家庭,保障范围覆盖面广。其中,户籍家庭要在符合限购前提下同时满足户籍、住房等相关条件,非户籍家庭需满足居住证、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住房等相关条件。

  在房屋价格和权属方面《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定。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80%范围内选择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单套销售价格对应的不同比例支付购房款。

  此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一次性增购政府份额的申请,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划拨土地权利性质调整为出让,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后,方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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