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华人新闻

大马中国游客遭水上摩托撞断双腿 缅甸男子认罪

2011年02月17日 10: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2月5日,马来西亚一名中国女游客惨遭水上摩托撞断双腿事件,除了骑水上摩托车的缅甸籍男子已在16日早上被控上庭之外,事主也在民政党的协助下进行索赔工作。

  槟州民政党法律局黄瑞欣律师,16日早见了伤者的丈夫赵先生,同时也答应会为索赔事宜致函有关当局,及提供法律咨询。

  黄瑞欣16日早在槟州民政党总部会见赵先生后指出,槟州民政党法律局会致函槟州警方及槟城医院,以索取伤者的报案副本及医药报告。他说,为了避免索赔工作耽误,也是国阵双溪槟榔区协调员的涂仲仪医生会协助及深入了解伤者的医药报告。

  他表示,自妻子发生意外后,赵先生每天必需留在医院照顾妻子,工作也须暂时搁置,生活费成问题。

  赵先生说,妻子被撞断双腿并非是意外。他指出,事发当时水上摩托车的2人,其中一人有穿救生衣,而驾驶水上摩托车的则没有。他很清楚知道,没穿救生衣的是水上摩托车的职员,他相信他们是故意,因为事发前他们曾拒绝租借水上摩托,对方还以介绍手册拍他的肩膀。他说,妻子被撞断双腿后,曾和业者会见索取赔偿,但是对方只表示只承担妻子的医药费。

  “中国女游客惨遭水上摩托撞断双腿案”,被控严重致伤罪名的一名缅甸籍男子,在庭上俯首认罪。惟基于伤者的医药报告尚未出炉,案展延至3月10日过堂,被告也获以4000令吉保释金由一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外出候审。

  被告为32岁的缅甸籍男子Nay Lin,为吉隆坡一工厂员工。他被控于今年2月5日约上午9时,在峇东丁宜金沙滩度假村后面的海滩,驾水上摩托严重撞伤一名47岁中国籍女子,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38条文(危及他人性命或人身安全之行动严重伤害)。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者,将被判最高两年监禁,或不超过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哈娜副检察司在庭上要求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不过推事诺爱妮后来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金,与一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出外候审,也将此案展延至3月10日过堂,以等待伤者医药报告出炉。被告目前暂无聘请代表律师。

参与互动(0)
【编辑:王海波】
    ----- 华人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