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老公持旅游B-2签证来的,已在南卡买了一所房子,成了美国的业主。我们能不能凭房契留下来?
答:不能。在美国买房子并不能使作为“外国人”的屋主取得权利在美国长期居住。只有符合条件移民、并且最终取得永久居民权的屋主,才可以在美国长期居留。
问:那我们该怎样才能移民呢?我们的房契能管用吗?
答:这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或许是投资移民,或许是L-1跨国经理,或许是其他种类。即使你们符合某类移民要求,你们也要做好思想准备,在B-2身份过期前,暂时离开美国。无论怎样,千万不要在美国失去合法身份。另外,你们的美国房契在移民申请过程中,不会派上任何用场。但在你们取得绿卡后,你们的房契可能就可以管用了。例如,取得绿卡后,如离开美国时间较长,再回到美国时,房契可以作为证据,说明你们并没有放弃长期居留美国的意图。
问:申律师,我们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附近有朋友在帮我们看房子,房价都是在50万美金以上。我们全家3口都想移民到那里。我们用50多万美金在美国买一个别墅,能不能办50万投资移民?
答:向我们提问这种问题的,至少有好几十人次了。答案是否定的。虽然申办EB-5投资移民同在美国购房置业并不矛盾,但用于个人购房置业的款项,肯定不能算作用于EB-5移民的投资款。(摘自:美国《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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