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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绑架华裔女子 菲律宾6名匪徒被判终身监禁

2011年06月17日 0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菲律宾《商报》报道,被控于2001年9月绑架华裔女子张安明的7名中国人16日被马尼拉法官判定罪名成立,并判其中六人终身监禁。

  马尼拉市地区审判法庭第五十二号分庭的罗沙礼斯法官在判词中说,施建辉,别名贾奇‧施‧龚;林建丰,别名杰森‧林;许友广,别名约翰尼‧许;吴长;施春奇,别名奥甘布‧贾奇‧施和张希望,别名米高‧张(皆音)绑架张安明罪名成立,判他们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罗沙礼斯法官也判张都,别名威顺‧张(音)是绑架案的同谋,判处他不确定的刑期,最少6年至最多8年又1日。同时,他也下令每一个嫌犯支付张安明10万比索的惩戒性赔偿,加上由犯罪日期开始计算的利息直至付清为止。

  罗沙礼斯法官也裁定施建辉、许友广和吴长偷车,根据第六五三九共和国法令,他们每人要就此罪被判入狱17年又4个月。马尼拉法庭作出宣判后,被定罪的绑匪立刻由全副武装的警卫被送上囚车,被送到国家比利毕监狱。

  张安明和丈夫,前菲国警总监洛迷卯赞扬罗沙礼斯的判决,他们形容判决是菲律宾司法的胜利。张安明说:“经过9年8个月又20日后,绑架案起诉终于结束了。我感谢上帝赐给我争取公道的力量。我感谢罗沙礼斯法官站在真理的这一边,及忠于职守。我感谢在这段追寻真理和司法公正的道路上,陪伴我和我的家人的人。”

  在判决后,洛迷卯夫妇直接前往马尼拉大教堂祈祷。这也是二人于2008年结婚的地方。

  “在2001年9月,武装男子绑架了我。八天后,我父亲支持了赎金以换取我的自由后,我获得了释放。此后,我的生活变得不一样。也许其它的人很难相信,但是,事实是,我在被绑架期间从来都没有被蒙上眼睛。这让我能够清楚地看到绑匪的样子,非常的清楚,因此,让我能够在法庭上确认他们的身份。我被痛苦折磨,要么我移民到一个我可以找到平静的国家,或继续留下来和永远地害怕的活着。我肩负了为全家人做决定的重担,我的决定将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及我们全家人的未来。”

  勇敢的张安明说,她选择留在菲律宾指证绑匪。她说:“这是我的国家。没有人可以把我赶走。没有人有权闯入我们的生活,搞乱我们的生活,使我惊慌地离开自己的国家。而绑匪仍然逍遥法外,继续坑害其它人受害。在被绑架期间,他们告诉我,你不是我们第一个受害人,你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张安明说:“我选择了还击。我拒绝害怕。虽然我很清楚必须承担很多的牺牲,不只是我,还有我的家人,但是,我想为无数的绑架受害者站出来。”

  张安明说,她选择争取司法公正。她说:“我完全信任我们的刑事司法制度,有信心地认为,我将最终获胜。”

  当时29岁的张安明于2001年9月27日在拉允隆省仙费南洛区的住所附近被绑架。她在枪口下被强行绑架,当时的她正在驾驶汽车,而同行的母亲则成功逃脱并跑回家。张安明的绑匪先把她带到丹辘,然后再到甲美地。他们一开始要求200万美元的赎金,但是,最终议价至1000万比索。

  张安明和绑匪并不知道其家人已经向警方求助。其父亲支付1000万比索的赎金后,张安明在被绑架了八天后,在尼蕊‧阿基诺国际机场获得释放,并没有受伤。她获得释放的数小时内,七名嫌犯被以副总监伊丹尼为首的警方反犯罪和紧急应变队的探员,和以洛米卯为首的第一区警署的探员联合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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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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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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