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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热议"常回家"立法 隔洋尽孝:这题目好难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7月20日 16:39 来源:上海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关于正在修订和审议的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中,将对老年人的“精神抚慰”条款写进法律一事引起广泛热议。围绕着“子女应常回家看看”这条温情的规定是否适宜入法、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引发舆论热议。而这一话题也蔓延到了旅居海外的华人,尤其是独生子女一代中,他们对此有着自己的思考和理解。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多数身在海外的子女都为不能就近照顾国内的父母而心怀愧疚,但谈到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大都道出自己的矛盾和无奈:自己在国外奋斗多年,事业和家庭都在国外,放弃一切回国照料父母不太现实;而将空巢父母接往国外,也远非解决问题的良策。除了子女因工作忙碌常常无暇顾及父母之外,已在国内生活大半生的父母也很难在一个陌生的新环境里老有所乐、颐养天年。更何况,中国传统“叶落归根”的思想也让许多老人难离故土。“常回家看看”这一项立法,对华人来说却是情牵两地。

  热议

  不愿“欲养亲不待”

  来自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5亿,占总人口的13.7%。按国际社会“60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总数超过10%”的标准,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国内60岁以上老人很多是空巢老人。“常回家看看”对他们和他们远在外地甚至外国奋斗的孩子来说,都是奢侈品。全国老龄办指出,随着人才在全国范围甚至国际范围的流动,今后国内空巢现象将更加普遍,空巢期也将延长。

  另一项关于海外华人数量的统计:2011年的统计显示,自1978年以来,有106万中国学生留学海外,仅27.5万人回国。这意味着,大量的留学生成为移民,定居海外。

  可以说,“常回家看看”入法与否,既是一项关乎1.85亿老人的立法,又是关乎远离国内父母的海外华人的立法。

  任教于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学院经济学的姚教授,今年春天刚回国见了父亲最后一面并料理了后事。清明节时,他专门写了一篇怀念父亲的长文,并向当地的华文媒体投稿,文章读来令人动容。谈到海外华人尽孝问题,他认为,如果父母的物质条件尚不宽裕,应当首先保证父母的经济没有后顾之忧。这是他在海外学习、工作二十多年来坚持的一个原则。

  “我的兄弟在国内出力,我人在国外,就出钱。我一年回国一次甚至两三年才回国一次,根本就没法守在父母身边照顾,父母病痛大小事,都是兄弟在照看。一般在国外,稍微省一点过日子,寄回去的费用都挺够花的。没钱补贴父母这种说法说不过去。对父母物质上的赡养,是最基本也是最实在的。”

  “二是保证与父母的沟通。以前没有电话就经常写信,每个礼拜一封信。父母看到我一封信,一个礼拜吃饭都会香。最近十几年,书信转为打电话。每周六上午(国内下午或傍晚)准时给老人打电话。给老人打电话不是完成任务,一定要有特别的耐心和专心,哪怕只是听父母唠叨。从家庭成员近况,到吃穿住用生活细节,什么都可以聊。有时候给父母出出主意,有时候评点评点。这样的精神安慰对老人来说比吃什么补药都管用。

  姚教授这一代出国的华人,当自己在国外立稳脚跟时,国内的父母多已年迈。采访中,这些华人有的表达了因距离阻隔对父母的挂念,有些人则为“子欲养而亲不待”而深感遗憾和自责,而现在因留学而留在国外的独生子女一代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了。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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