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掉包初生男婴占为己有 马来西亚华裔女吃官司
中新网7月26日电 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2名男女因涉拥有共同预谋,企图非法转移并将刚出世3天的男婴占为己有,而于25日早被控上地庭。
2名被告为现年34岁的巫裔男子卡玛汝斯扎曼和36岁的华裔女子江氏。男被告有打算认罪﹐而女被告却坚决否认有罪。因此﹐法官谕令案展今年9月6日进行审讯。
据悉﹐他们涉嫌于2011年12月23日傍晚5时5分﹐在古晋市中央医院二楼诊房的入门处﹐企图将当时刚出世3天的男婴掉包换走。
据了解﹐这名男婴是男被告与前任女友的骨肉。
此举触犯了2001年儿童法令第48条文。此控状须与该法令34条文同宣读。一旦罪成,2名被告将可能面对监禁最高可达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之刑罚。
法官允许2人继续由1名担保人以4000令吉人事保外。
【编辑:陆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