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安省中介被爆知法犯法 华裔为保工作忍被剥削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尽管安省政府已在2009年11月对《就业标准法》进行修订,从而为省内的临时劳工提供更多的保护,但工人维权中心(Workers' Action Centre)的组织干事刘碚溪指出,在大多伦多地区的近800间职业中介机构中,罔顾临时劳工的合法权益、知法犯法的中介机构依然为数不少。
根据安河《就业标准法》的相关条例,如果求职者透过临时劳工职业中介机构找到一份临时工作,那么,其雇主并不是他每天去上班的公司,而是临时劳工职业中介结构。
通常而言,聘用临时劳工的公司毋须为临时劳工缴纳退休金(CPP)和就业保险金(EI)的供款,其支付给临时劳工的薪水直接交给职业中介机构。至于后者则一般收取相当于薪水的三分一的佣金,但必须为临时劳工缴纳退休金和就业保险金的供款。
工人维权中心的组织干事刘碚溪指出,安省政府已在2009年11月对《就业标准法》进行修订,从而为省内的临时劳工提供更多的保护,但是,有不少职业中介机构依然知法犯法,做法包括:
第一,没有为临时劳工缴纳退休金和就业保险金的供款,也没有向超时工作的临时劳工发放加班费。第二,当公司想直接雇用临时劳工时,要么向临时劳工索取买断费,要么向公司索取买断费。第三,不让临时劳工享有带薪的公众假期。第四,巧立名目地向求职者非法收取登记费、服务费、简历修改费和保证金等多项费用。
刘碚溪称,大多伦多地区有人数众多的华裔新老移民透过职业中介机构寻找就业机会,绝大多数的华裔临时劳工对劳工法例的认知严重不足,不了解自己作为劳工所应享有的基本权益。在他们中间,即使有人知道自己的权益被职业中介机构所侵犯,但为了保住工作职位,宁愿采取一味哑忍的态度。
在他看来,加强执法力度以及强制取消职业中介机构收取的各种费用,是改善临时劳工境遇的有效办法之一。